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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原因与影响

时间:2024-03-24 1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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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怀孕期间发生的一种暂时性高血糖症状。其主要原因是在妊娠期间,孕妇体内产生的胰岛素无法有效地利用和转化血糖,导致血糖水平升高。这一现象部分是由于妊娠期间胎盘分泌的激素干扰了胰素的作用,加速了胰岛素的分解,使得血糖不能被充分利用,从而导致血糖升高。此外,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也和胰岛素的分泌不足有关,特别是在胰岛素抵抗和胰岛素敏感性下降的情况下。一旦糖尿病发生,会增加母亲和胎儿的健康风险,因此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十分重要。

妊娠期糖尿病是娠高症的一种,会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很大伤害,甚至会给胎儿带来流产风险。

1妊娠期糖尿病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越来越高,每100位孕妇中至少有1人患本病。妊娠期糖尿病主要和高龄妊娠和肥胖有关。

1、高龄妊娠。高龄妊娠会大大增加怀孕的危险。年龄在40岁及以上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是20-30岁孕妇的8.2倍。年龄因素除影响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外,年龄越大,孕妇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周越小,在孕24周前能诊断出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中,30岁及以上的孕妇占63.7%,而孕24周以后诊断的仅占45.2%。

2、肥胖。孕期许多孕妇往往摄入过量营养,导致肥胖。如果孕妇比较肥胖的话,给身体带来的压力就会比较大,是发生糖耐量减低和糖尿病的重要的危险因素,对于妊娠期糖尿病也不例外。

3、种族。和成人的2型糖尿病与种族的关系类似,妊娠期糖尿病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种族相关性。与欧洲白人妇女的妊娠期糖尿病的患病率相比,印度次大陆、亚洲、阿拉伯和黑人分别为前者的11倍、8倍、6倍和6倍。种族因素除由遗传因素造成外,不能除外经济文化、饮食习惯等因素在其中的作用。

4、糖尿病家族史和不良产科病史糖尿病家族史是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是无糖尿病家族史者的1.55倍,一级亲属中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升高到2.89倍。产科因素中与妊娠期糖尿病有关的因素有高产次、巨大儿、死产史、重要的先天畸形和妊娠期糖尿病史,具有这些病史的孕妇患糖尿病的危险是正常孕妇的2.0倍、5.8倍、8.5倍、22.5倍和23.2倍。

若孕妇属于高龄妊娠,在孕期长期摄入高营养高热量饮食,或家族中有成员有糖尿病史,则要警惕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

2妊娠期糖尿病的症状

妊娠期糖尿病会对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正常发育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孕妇必须首先了解妊娠期糖尿病的症状,一旦出现病症则需马上进行治疗。

1、饥饿感

饥饿感是妊娠期糖尿病早期常见的症状,但许多人认为,孕妇是一个人的嘴巴,两个人的饭量,所以很容易感到饥饿,因此这个症状常常会被忽略。

2、口渴

在妊娠期糖尿病早期时,孕妇常常容易出现不明原因的口渴,常常是不停喝水仍感到口干,这并不是正常的妊娠反应,孕妇需警惕是否患上妊娠期糖尿病。同时,因为口渴导致饮水量的增多,加上胎儿压迫膀胱,孕妇会时常感到尿频,上厕所的次数大大增加。

3、皮肤瘙痒

患了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容易感到皮肤瘙痒,明明没有皮疹等症状出现,但皮肤特别容易干燥瘙痒。由于冬天皮肤易干燥,夏天有蚊虫叮咬,所以这个症状也常常被孕妇忽视。

4、容易感到疲乏

疲乏可能是糖尿病导致的,也可能是怀孕劳累导致的。当孕妇时常感到劳累时,需要观察自己是否同时出现其它妊娠期糖尿病的病征。

5、头晕

糖尿病患者很容易发生血糖低的症状。有的孕妇会头晕,甚至晕倒。这个时候就一定要去医院验血糖了。

由于妊娠期糖尿病早期症状和妊娠反应类似,在早期很难发现。妊娠期糖尿病一旦拖延,病情严重的话会导致胎儿成巨大儿、畸形甚至死亡率增高,因此,孕妇一旦发现自己同时出现上述症状时,就应引起注意,及早到医院检查身体。

3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

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特殊的糖尿病,只发生在孕期,产后一般就能恢复正常了。孕期产检中可以通过糖筛检测孕妇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而临床上在妊娠期糖尿病的检查中,血糖监测至关重要。

1、糖筛查试验:GDM孕妇常无明显症状,空腹血糖可能正常,常规空腹血糖检查常容易漏诊。建议对所有非糖尿病孕妇应做50g葡萄糖筛查。该方法简单易行,敏感性及特异性均高。美国糖尿病协会将年龄、肥胖、一级亲属有糖尿病患者、有GDM史、巨大胎儿生产史及难以解释的死胎史列为GDM危险因素,有上述危险因素者应作为GDM筛查的重点人群。

糖筛查试验时间:由于胎盘分泌的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及孕激素等多种拮抗胰岛素的激素在妊娠24-28周快速升高,孕32-34周达高峰,此时妊娠妇女对胰岛素的需要量明显增加,表现为糖耐量受损,在此期间容易检出GDM。所以,孕期常规血糖筛查时间定为妊娠24-28周;如该次筛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应在妊娠32-34周复查。对有症状者,应在孕早期即进行糖筛查,以便对孕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及早诊断。

糖筛查试验方法:随意口服50g葡萄糖(将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min内服下),服糖后1h取静脉血测血糖,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异常,应进一步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glucosetolerancetest,OGTT)。当血糖值在7.20-7.79mmol/L时,应结合高危因素考虑是否行OGTT。糖筛查试验的敏感度为59%,特异性为91%,临床上80%的GDM可经此方法诊断。

2、空腹血糖:血清葡萄糖经氧化为组织提供能量,血糖过高时可转变为肝糖原和脂肪储存,需要时脂肪与蛋白质也可转变为葡萄糖。空腹血糖浓度反映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的能力。

参考值:非妊娠期为3.9-6.4mmol/L,孕期为3.1-5.6mmol/L。

糖尿病合并妊娠时,孕期空腹血糖升高;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可能正常。因此,常规空腹血糖检查常容易漏诊。糖耐量减低时,空腹血糖正常。建议具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妊娠妇女应尽早进行血糖测定:明显肥胖、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GDM)病史、糖尿及明确的糖尿病家族史。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OGTT是检查人体血糖调节功能的一种方法。正常人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后,在短时间内暂时升高的血糖随后不久即可降至空腹水平,该现象称为耐量现象。当糖代谢紊乱时,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后则血糖急剧升高,经久不能恢复至空腹水平;或血糖升高虽不明显,在短时间内不能降至原来的水平,称为耐量异常或糖耐量降低。糖筛查异常但血糖《11.1mmol/L,或糖筛查血糖≥11.2mmol/L但空腹血糖正常者,应尽早做OGTT。

OGTT前3天正常饮食,每天碳水化合物在150-200g以上,以避免禁食碳水化合物对结果的影响。禁食8-14h后查空腹血糖,然后服75g葡萄糖(将75g葡萄糖溶于400ml水中,5min内服下)或进食100g标准面粉制作的馒头,自开始服糖水计时,1h、2h、3h分别取静脉血测血糖。取血后应尽快离心,测定应在2h内完成,以免葡萄糖分解。

孕妇在孕期应定期去产检,及早发现病症及早治疗,避免病症拖延,造成严重后果。

4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1、糖尿病的典型症状+随机血浆葡萄糖浓度大于等于11.1mmlo/升。

2、空腹血浆葡萄糖浓度大于等于7.0mmol/升。

3、糖耐量试验的餐后两小时血浆葡萄糖浓度大于等于11.1mmol/升。

以上三点满足任何两点均可诊断,但每一点均需在另外一天加以证实。

5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

1、可使胎儿的死亡率增高:研究认为,胎儿的死亡率增高主要与孕妇的血糖水平升高有关。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若能严格地控制血糖,并在妊娠的晚期加强对胎儿的监测,是可以降低胎儿死亡率的。

2、可形成巨大胎儿:妊娠期糖尿病多发生在妊娠的中晚期,此时胎儿的器官已经形成,因此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可导致其过度发育,从而形成巨大胎儿。

3、可导致胎儿畸形: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所孕育的胎儿容易出现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畸形,如脊柱裂、脑积水、先天性、肛门闭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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