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辅警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警务辅助人员20名,要求男性。
二、报名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户籍,净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8以上,矫正视力1.2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身高cm-80)× 70%)。
注: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从报名之日算起。
三、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拟聘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托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和使用。
拟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按照平山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每月绩效工资300元;工龄补贴:工作每满一年增加50元;层级工资:一级160元、二级140元、三级120元、四级100元、五级80元、六级60元和七级4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全部由县财政负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17日(中秋节期间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钢城路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
报名要求: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并缴纳报考费100元。
咨询电话:
0311——82907233
0311——82907259
0311——82907275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山县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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