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了15个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门诊慢性病病种。
总病种数达37个,增幅达68.2%。
新增病种有: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紫癜性肾炎
甲状腺功能亢进(又称“甲亢”)
硬皮病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阿尔兹海默症
扩张性心肌病(又称“充血性心肌病”)
巨趾症
癫痫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又称“甲减”)
慢性支气管炎合并阻塞性肺气肿
肝豆状核变性
慢性肾功能衰竭
器官移植术后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提高了统筹基金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增幅均在50%以上,最高达400%!
注
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为700元,补助比例为70%。
即参保人员当年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扣除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起付线700元)后,剩余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该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调整后的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资格申报程序
上述慢性病患者,可将病历资料等资格申报资料交给公司劳资管理室医保管理组。由医保管理组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西安市社保中心。
资格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资料)
③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④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⑤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⑥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点击下方“阅读全文”查看《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发〔〕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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