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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语言形象性之五--音乐美(一)

时间:2019-10-09 00: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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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语言形象性之五--音乐美(一)

转自:聊总的博客

诗是最有音乐性的艺术。诗歌给人美感是美轮美奂的,它不仅视觉的享受,更因其移情动感的表演,兼具通感的作用,而使其带有其它艺术不具有的感觉功能。而音乐性就是诗这种听不见却能隐约感受到的艺术表现形式之一。

诗歌最早应该是“号子”出来的,它最早就是因劳动生产、两性相恋、原始宗教等而产生的一种有韵律、富有感情色彩的语言形式。因此从一开始,诗在形式和语言上就具有与音乐相同或相近的特质,它的出身就注定了它有音乐细胞。

诗歌的历程与音乐可谓相辅相成。自《诗经》、《离骚》、《九歌》等楚辞,及至汉末魏初“建安时代”出现的“乐府诗”。 这些诗的音乐感多与民间情感休戚相关。及至唐朝,更是妇孺皆能吟诵。倒不是他们会作诗,而是他们都有诗的那种韵律感。随后宋朝更是发扬词牌之风,元代兴曲,将诗与音乐结合的也是紧密。

由此可见,诗的音乐感,其实始终是与人的生活情感及心的律动分不开的!

然而,在历史上,并不是所有的诗,都是能“歌”,有其音乐感的。有的诗只可诵读而不能歌唱。诗,按其诗的性质严格分编,它只属于“诗、歌、词、赋”四大类中前一类。“诗”可以“吟读”,也可以“被之管弦唱”。

也因诗歌分家,以至现在有人以为诗可以随意尽兴,不必太介意诗的押韵等要求,甚至更有甚者言“新诗就不需要讲究平仄”。对此,我是不敢苟同的。我觉得主要是汉语言天然的音乐性才使得他们有如此放胆的说法。

现代汉语中的四声、平仄,本身就是音阶。由于历史传统的延续,中国人种的骨质里其实大多都蕴含了汉语的韵律,想要脱胎换骨走西方现代、自由诗的路子还有点形影不离呢。因此,现代诗表面上不讲押韵,而当真正作诗时还是很在意四声的运用的,只是很多的字词随情感流动时,本身即烙上了韵律的感觉,只是自己未在意韵律,反倒以为不用也可。而一旦读起来拗口时,他就会计较音调间的协调即起伏,甚至变换句式以表达某种情感(如故意断句也是为了情感的停顿调整),都是为了节律而生,因此我赞同有人说的“押内韵”的说法。当然也有执意要这样拗口,铤而走险无所顾忌韵律的,但这样的诗作往往艰涩难懂,大多只有自己能够理会。说的好的就是超现实或朦胧,说的不好听的就是糟蹋了汉语言文字,白吃了中国饭。

音乐是诉诸听觉的艺术,这也是摇头晃脑吟诗才能体会诗的内在韵律的原因之一。诗是通过朗诵才能充分感受其中抒情、审美的韵味的。常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其实就是一种音韵的感觉,由于韵律节拍的作用,踏准了人的心律,而使受众自然而然的恿动,这也是诗通过音律展示形象的特征之一,是一般文学艺术不可比拟的。读一首好诗,就仿佛听到音乐的谐声,看到那颤动的琴弦。

因此,在各类文学和艺术中,诗是与音乐最接近的艺术;它们形影不离,如同伴侣。前面说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相对于音乐而言,也可说是“诗中有乐、乐中有诗”(也许说法过分了点)。只是因为现代诗或自由体诗因打破格律、节奏、韵律等的束缚,反倒弱化了诗的那种美妙的感觉。

其实就“诗言志”而言,诗的功能就是抒情。想要表现、喧泄情感,用日常谈话式的、漫无边际的、凌乱的语言是无法实现的。伴随情感喷发的应当是铿锵有致的、带有歌唱性的和谐的语言。只有这种音乐性的语言,才能谐调诗人与受众的心律,才能从心理上或生理上产生共鸣。

所以不管现代诗、自由诗如何的自由,其实最终它们都跑不出韵律的控制,最终还是要受音乐指挥棒的控制。否则其杂乱纷繁的思绪,随意走动的情感,很难引起受众的共鸣,只会走向死胡同,而没有人欣赏。

限于篇幅,第一部分到此结束,第二部分将具体论述韵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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