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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终末期肾病患者 治疗费可补偿七成

时间:2024-05-14 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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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终末期肾病患者 治疗费可补偿七成

今日大冶讯:昨日,记者从新农合办公室获悉,即日起,大冶患有终末期肾病的参合患者,可享受新农合70%补偿。

据大冶新农合办主任石丛松说,患者治疗费用实行限额控制,使用复用型血液透析器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治疗费用在400元以内;使用一次性透析器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治疗费用在500元以内。每次在定点医院的血液透析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70%补偿。

定点医院为:黄石市中医院、黄石爱康医院、黄石市一医院和大冶市人民医院4家医院。患者医疗费实行即时结报,每次治疗后定点医院先行向患者垫付新农合基金应该补偿部分,患者仅需缴纳自付部分。

参合患者须携带《湖北省终末期肾病参合患者血液透析治疗补偿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并注明需长期透析)、诊疗资料、新农合卡、身份证等资料,向大冶新农合办公室申请,该办将在3天内完成审批。

石丛松说,按照有关规定,对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患者可拒绝支付。定点医院不能变相多收费用,更不能分解收费,如果违规将会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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