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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选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方案范文

时间:2019-02-13 04: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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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选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方案范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是用于指导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服务的范围、目标、策略、实施步骤、评估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它旨在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以下是有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1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xx]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

为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加强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使城市、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明确健康教育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活动方案落实卫生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规范》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问题。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问题。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播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印刷资料种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分别不少于12种、8种;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不少于6种、3种。

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播放种类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播放种类不少于4种。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咨询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举办讲座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将健康教育列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2.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为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对象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和基本设备使用、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2.城市社区和农村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组织实施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2.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相关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支付。

五、督导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各级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省、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补助发放依据,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调动人员积极性为原则,对补助经费可进行适当调整和浮动。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城乡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4.居民满意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提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控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和发挥质控管理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测、评价作用,现结合20xx年全县质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就20xx年质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实行分级质控

(一)县级质控

县级质控由卫健局基层卫生科负责,分集中质控和日常质控。日常质控由县级质控员具体负责。集中质控由基层卫生科组织抽调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卫生机构业务骨干进行。质控内容重点是居民档案及重点人群管理的数量指标及质量指标。

(二)基层质控

基层质控由各基层卫生机构负责,根据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质控内容重点是居民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管理的数量指标及质量指标。

二、制定质控管理工作职责

(一)县级质量控制员工作职责

县级质量控制员负责其相应项目的质控,每年不少于4次对机构项目开展的数量、质量、进度进行督查,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机构项目质量控制员,并帮助其在整改过程中解决遇到的问题,负责对质控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解释,负责指导基层卫生机构质控工作。

(二)机构质量控制员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项目服务规范、技术规范、相关防控(防治)指南和项目评价要求。

2.按时参加上级培训,负责辖区村级及机构内部相关项目的培训。

3.按照《鱼台县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手册》中的考核工具量表,定期(每月)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工作,并对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指导。

4.加强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学习,加强对本辖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提升家庭医生团队对常见慢性疾病防治和管理的能力,提高社区慢性病综合管理水平。

三、完善质控管理工作机制

针对平时掌握的具体情况以及督查、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控员进行培训。

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督导和绩效评价,由局基层卫生科组织项目业务骨干随机督查,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被督查单位反馈。

适时(每季度)组织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控员、各专业项目组召开项目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各单位质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强化质控工作的措施。

四、明确质控管理工作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工作在主要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版)》的项目工作指标的基础上,根据每年在项目督导及评价的要求及发现的问题确定质控工作重点,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质控内容详见附件。

(一)质量指标质控。由质控员随机抽取居民档案和重点人群管理档案,查看重点质控内容,核实档案质量,查找档案问题,明析问题原因。

(二)数量指标质控。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20xx年各项数量指标。每季度统计管理进度,通报排名。

五、加强质控管理工作领导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目组)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县级质控工作,并加强对机构质控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局基层卫生科。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落实质控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人是的第一责任人,质控人员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对质控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质控人员要按要求规范开展质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做好问题整改的指导、跟踪,单位其他人员要按质控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好整改工作。

(三)切实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保证单位质控人员的相对稳定,给质控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一定的时间保障,并要将质控工作列入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的岗位绩效内容,质控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相挂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4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及时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工作真实性核实。

4.十一大类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具体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5.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每乡镇抽查2-3个村卫生站)。

6.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兑现情况。

二、督导方法

1.听取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

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普通居民档案和专病档案存放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免疫规划疫苗保障供应、安全接种及时效性;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准确和及时情况、兑现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发放情况等级。

3.现场调查:上户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走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满意情况。

4.向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检查结果和建议。

三、督导时间

1.10月—11月份开展年终考核和年初工作督导;

2.2月—3月份对公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3.5月—6月份对公卫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4.8月—9月份对全年公卫工作开展情况和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导。

四、检查组成员

督导检查由县公卫指导中心具体实施,县卫生局领导带队,卫生局相关股室、县卫监大队、县疾控中心、县保健院、抽调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等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工作,认真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推进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

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自查,将附件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督导表一和表二中的督导内容落实情况如实填写完整,以备督导组检查核实。卫生局将根据检查督导情况,对项目工作落实较差、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减公卫平常工作分值以及将检查情况进入年终项目专项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5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6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公共卫生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生的健康、社会的稳定,学校应切实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好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和协调的职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体制,确保规范、高效、优质实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

应及时调整学校公共卫生领导小组人员,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保证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年度方案,全年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有总结;不断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把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逐步完善学校、系部(部门)、班级的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加强培训,充分发挥三级网络在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作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卫生防病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文件要求,依托校园网络,及时更新维护学校健康教育网页,结合与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的卫生节日,适时组织指导学生上网学习相关知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使学生了解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方法、安全急救和预防药物滥用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意识,提高对疾病预防知识的认知水平,并能自觉地在生活实践中运用。结合疾病发生与流行的季节特点,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讲座、广播、网络、短信、发放健康资料等形式开展相关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减少心理疾患的发生。

三、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江苏省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传染病疫情的发现与报告工作。落实学校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如实地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疫情信息,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的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限度地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体检,并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采样监测工作。落实卫生安全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贮存、加工留样和餐具消毒等环节的卫生管理措施,千方百计预防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五、认真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不断完善学生健康档案资料

学校要按照《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要求,落实学生健康体检。要认真做好体检经费、体检组织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学生健康体检顺利进行。

六、积极开展常见病预防,努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计划,进一步将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健康专题教育宣传,普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学校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学生健康及影响因素的监测工作,开展学生健康行为的监测和评估。

七、加强卫生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要学校重视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要求配置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设施,不断改善教学环境,课桌椅、教室采光、通风、消毒等要力求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要加强对学校医务室的管理,学校医务室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医务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健全医务室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确保学生饮用安全。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我校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四个“爱国卫生月”,学校爱卫会将在三月底至四月底,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全校性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对办公场所、实验室、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开展一次全面的室内外环境整治活动,大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力求实效,重点加强办公场所、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内环境卫生清理和保洁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盲区,进一步改善师生的教学、办公和生活环境,使他们在心理上受到潜移默化的卫生教育。

九、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资料收集。

重视各类卫生台帐、健康教育活动及卫生检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为各类检查评比做好积累。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7

为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和健康素质。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20xx云卫发(1078号),以及云南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及弥渡县卫生局下发的《弥渡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我镇卫生院本着客观、持续、透明、前瞻、综合评价与局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对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初步评估,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有12个村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镇人口数52210人,14607户,全镇有卫生院1个,在职职工20人,其中防保组有专职2人兼职3人,全镇个体诊所有5个,卫生所有12个,每所有1个防保员和妇保员。我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主要是乡村两级共同完成。

二、资金情况:

按常住人口人均15元、已经落实了中央配套资金75.564万元,本单位执行了项目管理制度,不存在专款挪用现象。

三、任务完成情况: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了健康档案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全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数为27845人份,建档率达53.33%(其中在建档初期不乏缺项漏项的现象)。

2、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0种,播放音响资料2种和设置健康宣传专栏14个,更新内容70次,入户发放宣传资料18965份,开展街头宣传6次,健康知识讲座13次。

3、儿童保健:0-36个月婴幼儿童1409人,建立了保健手册1211人,建卡率达85、9%,因有的卫生所建卡率未达95%,少部分未按4、2、1体检。

4、孕产妇保健:此次考核发现有的卫生所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及HIV检测率低,在以后的工作加强改进,注重细节,同时做好宣传。

5、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疑似异常反应,并进行调查处理。常规免疫11种疫苗,接种率≥95%,冰箱登记及时,强化免疫接种率≥95%。

6、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7、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首诊量血压达2116人次。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其中由乡级转介到村级管理人数达124人),定期进行随访(随访达564人次),同时询问了病情、并进行了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其中监测人数127人,督导管理人数为564人,并完善了死亡登记,死因登记管理人数达56人,老年人保健达387人。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了登记管理,全镇在册精神疾病患者122例,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四、存在问题

1、基层公共卫生力量薄弱,公共卫生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而基层公共卫生管理员和联络员多以兼职为主;随着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和医疗需求的增加,都给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带来了日益沉重的压力。基层卫生队伍力量急需加强,素质亟待提升。

2、人民日愈增长的卫生需求,同时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紧缺,此种供不应求关系有待解决。

五、下一步计划

1、突出重点。把夯实作为公共卫生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和健康服务水平。建档方面应提高质量,将工作按量按质完成好。

2、在健康教育方面应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采取多种为群众所乐意接受的方式,加强宣传,其中黑板报宣传栏应设置多个版面,每期应包含多个内容。

3、强化意识,改变观念,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的传统观念,为“防治结合”。

4、强化队伍。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强执行力;加强对人员培训的投入,三是落实工作规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8

20xx年是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之年,为落实好党的民生工程,积极稳妥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镇人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和镇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建立由镇政府领导,中心卫生院为主体,乡村医生为基础、村级卫生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由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具体负责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各村妇女主任兼任公共卫生信息员,配合村卫生室做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企业卫生、集体聚餐、食品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协助辖区专业保健人员做好本村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的妇幼卫生管理、免疫规范工作。中心卫生院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建责任医生团队,指导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村卫生室在中心卫生院统一管理下,承担行政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20xx年公共卫生工作计划20xx年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二、加强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管理。

根据政府要求,综合考虑本镇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统筹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中心村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按照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要求,未建村卫生室的可设立巡回医疗点,按“三定”(定人、定时、定点)要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也可由临近村卫生室实行共建共享服务。村卫生室建设由行政村申请,标准化新建或改扩建的卫生室,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

从2月29日起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管理。为方便农村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报销比例不低于卫生院。由村两委提出申请,上报镇政府安排计划,县合管办验收批准后实施。

由中心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度,完善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中心卫生院按月或季对驻村责任医生进行岗位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绩效发放依据。

三、积极开展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为了真正实现政府出钱、卫生出力,农民受益的宗旨,今年将继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和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20xx年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采取体检组下村集中体检和零散来院体检的方式进行,确保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体检率在80%以上,妇女病普查率在80%以上。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强化农民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按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其中中心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5%以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9

一、培训

20xx年xx月xx日下午,在市疾控中心10楼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第四次暨20xx年第一次工作例会。

20xx年xx月xx日—xx日在市中医医院学术报告厅召开了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培训会。

20xx年xx月xx日指导中心及成员单位业务人员和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一起到xx市武侯区红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xx个单位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20xx年xx月xx日在疾控中心10楼会议室召开了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召开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研讨会。

20xx年xx月xx日在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第二次工作例会

20xx年xx月xx日市疾控中心12楼会议室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培训。

20xx年xx月xx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宣传会。

20xx年xx月xx日召开20xx年第三次指导中心工作例会。

20xx年xx月xx日在市老君乡卫生院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

二、督导

20xx年xx月至xx月对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20xx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慢病防控工作督导和培训。

20xx年xx月—xx月开展我市20xx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

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月对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半年考核。

三、绩效考核

1、半年考核

为更好地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提升我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服务能力,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xx各成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于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月对全市xx个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绩效考核与督导。

四、信息管理

我市的信息管理采取的`各项目实施单位汇总数据,报所辖片区,再由片区报给市指导中心,指导中心汇总后,由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和卫生局公卫科审核后报xx市指导中心。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社区居民的陈旧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公共卫生服务中来。

2、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3、配套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4、落实各项服务规范、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

5、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档案清理完善工作,正确使用表单,补充漏、缺项和逻辑性错误的档案,提高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6、及时上网更新变更的信息、录入随访记录和新增的健康档案资料,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资料一致。

7、居民健康档案要及时归档,按以下顺序。封面—个人基本信息—每年的健康体检表、辅检单、转诊单、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自我评估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慢性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知情同意书等等,按时间先后顺序归档。

8、进一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提高慢病患者发现率。

9、认真清理xx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杜绝出现管理率大于等于xx%的现象;对于老年人辅检漏缺项的单位及时找出原因,来年补上;积极开展老年人中医健康服务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10

柏香镇全镇共39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服务半径10公里,管辖人口37780人。为切实做好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院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及全体医务人员、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自20xx年以来我们就把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卫生院工作重中之重,以目标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九个项目为工作目标,截止20xx年6月底,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各项目工作主要成绩

(一)、健康教育工作

卫生院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2板,上半年各更新5期;每个村卫生室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1板,上半年各更新4期。上半年印刷13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共25510份进行发放宣传,制作了4种健康知识影像资料进行播放(15次)宣传,开展了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咨询达456人次。举办了10期健康教育讲座活动,受教人员达435人次。

通过以上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全镇群众得到卫生知识宣传的人次达到34200人次,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在全体责任医生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建档,筛查,确定了各项重点人群,专档管理。同时进行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使群众改变了不良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大大提高了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全年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总数35419人,其中0—36个月儿童建档1252人、孕产妇建档684人、老年人建档3089人、高血压患者建档1925人、糖尿病建档335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43人。

(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

1、共对1252名0—36个月婴幼儿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服务;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对684名孕产妇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及心理指导等孕期保健服务,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3、为3089名65岁以上老年人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对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四)、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为全镇2699名0—6岁适龄儿童接种12种国家一类疫苗服务,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麻腮疫苗等,接种率达95。7%;免费建立预防接种卡、证、簿;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传染病报告、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每旬查对传染病漏报情况,发现、登记并及时网络直报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76例,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无迟报,漏报情况发生。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管理,今年上半年疑似结核病转诊68人,同时不定时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并配合市局、市疾控中心,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六)、慢性病管理

为35岁以上居民到卫生院就诊时实行免费测量血压、检测血糖服务;对1925名高血压病人和355名糖尿病人上半年内进行了3次的面对面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对患者进行病情询问、进行体格检查、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

为辖区内43名诊断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上半年内进行了3次随访,在每次随访的同时进行康复和治疗指导。

二、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的’分工,全面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了责任医生工作考核制度,提高了责任医生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成立机构落实人员

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科,落实工作人员,把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业人员把关开展工作。同时院内各科室密切配合、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组织了本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项目知识培训,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规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知识和要求组织学习,使有关人员掌握项目工作开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做法。

5、实行多种办法确保目标实现

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1、小孩预防接种时进行体检建档。2、患者到卫生院就诊时面对面询问和体检建档。3、卫生院组织医生深入村为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建档。3、村医生上门为群众体检服务进行建档。通过采取这些有效的工作方法,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体检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部分居民健康档案不规范,项目填写不完整;居民健康档案以户为单位的建档没有全面落实;慢性病人的健康干预、健康指导不够到位,健康档案的电脑输入工作进度慢。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在继续巩固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公共卫生工作抓实抓牢,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责任医生的工作行为,加强他们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同时要加强对责任医生的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重点培训公共卫生工作的要点,如何进行有计划、统筹兼顾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11

沅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于20xx年10月30日正式启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狠抓关键、求真务实、创新克难,较好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将沅陵县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现阶段我县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有二项,一是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第二项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我县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目前我县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49109人份,占全县总人口的22.6%(省要求10%),各乡镇都建立了高标准的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开展卫生咨询和健康讲座;完善了儿童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县儿童预防接种实行信息化管理,为全县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卡介苗、脊灰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麻风腮疫苗等11种疫苗接种,共接种了11万针次,抽查五苗全程接种率98%,达到了项目要求的95%,随访结核病人535例,及时开展了辖区内的疫情处理;03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67.83%,完成省目标任务的96.9%,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62.1%,完成省目标任务的95.5%,老年人保健管理率80.8%,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保健管理率分别达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保健管理率达96.1%。

同时,扎实做好五项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完成补种19468人,接种率达到99.1%(要求95%以上)。二是孕妇女补服叶酸工作,目前服用叶酸的人数为4508人。三是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对农村户籍住院分娩的妇女,每人予以300元的定额补助。已补助4387人,财政补助经费132万元。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1365对。四是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补助及县级配套经费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助。全县20xx年共计1163万元。

二、工作措施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的20xx-20xx年五项重点改革之一,其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广大城乡居民不得病、少得病。沅陵县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采取“五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组建了办公室,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规范项目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专门组织工作人员逐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等9大项公共卫生规范知识的系统培训,使医务人员尽快全面熟悉项目内容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各乡镇卫生院通过召开乡村医生会议、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自已能够享受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切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业务指导工作。县卫生局成立了专家指导组,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技术指导,多次深入卫生院和乡村第一线,纠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证了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规范开展。

五是全面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定了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和评定标准,实行半年一考核,全年总评比,确保年度目标按期实现,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和群众受益。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奖优罚劣,兑现奖惩,落实绩效考核和补助费用挂钩,做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全系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呈现出个个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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