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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树上第十七根芭蕉-- 隐式转换

时间:2019-11-21 0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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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树上第十七根芭蕉-- 隐式转换

什么是隐式转换?

众所周知,C++的基本类型中并非完全的对立,部分数据类型之间是可以进行隐式转换的。

所谓隐式转换,是指不需要用户干预,编译器私下进行的类型转换行为。很多时候用户可能都不知道进行了哪些转换。

为什么要进行隐式转换?

C++面向对象的多态特性,就是通过父类的类型实现对子类的封装。

通过隐式转换,你可以直接将一个子类的对象使用父类的类型进行返回。

在比如,数值和布尔类型的转换,整数和浮点数的转换等。

某些方面来说,隐式转换给C++程序开发者带来了不小的便捷。

C++是一门强类型语言,类型的检查是非常严格的。

如果没有类型的隐式转换,这将给程序开发者带来很多的不便。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在你享受方便快捷的一面时,你不得不面对太过智能以至完全超出了你的控制。

风险就在不知不觉间出现。

C++隐式转换的原则

基本数据类型 基本数据类型的转换以取值范围的作为转换基础(保证精度不丢失)。

隐式转换发生在从小->大的转换中。比如从char转换为int。

从int-》long。自定义对象 子类对象可以隐式的转换为父类对象。

C++隐式转换发生条件

混合类型的算术运算表达式中。例如:

?

不同类型的赋值操作。例如:

?

函数参数传值。例如:

?

函数返回值。例如:

?

#参考:/art/02/183139.htm

#以上四种情况下的隐式转换,都满足了一个基本原则:低精度 –》 高精度转换。

不满足该原则,隐式转换是不能发生的。

当然这个时候就可以使用与之相对于的显式类型转换(又称强制类型转换),使用方法如下:

double a = 2.0;

int b = (int)a;

使用强制类型转换会导致精度的损失,因此使用时务必确保你已经拥有足够的把握。

隐式转换的风险

隐式转换的风险一般存在于自定义的类构造函数中。

按照默认规定,只有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也定义了一个隐式转换,将该构造函数对应数据类型的数据转换为该类对象。

例一

如下面所示:

?

但是有的时候可能会不需要这种隐式转换,如下:

?

下面两种写法比较正常:

String s2 ( 10 ); //OK分配10个字节的空字符串

String s3 = String ( 10 );//OK分配10个字节的空字符串

下面两种写法就比较疑惑了:

String s4 = 10;//编译通过,也是分配10个字节的空字符串

String s5 = ‘a’;//编译通过,分配int(‘a’)个字节的空字符串

s4 和s5 分别把一个int型和char型,隐式转换成了分配若干字节的空字符串,容易令人误解。

#参考:/smilelance/article/details/1528737例二

如下例:

?

如下调用:

Test a(10);

If(a.isSame(10)) //该语句将返回true

本来用于两个Test对象的比较,竟然和int类型相等了。

这里就是由于发生了隐式转换,实际比较的是一个临时的Test对象。

这个在程序中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禁止隐式转换

既然隐式转换存在这么多的风险,那如何能够禁止隐式转换的发生呢。

C++中提供了explicit关键字,在构造函数声明的时候加上explicit关键字,能够禁止隐式转换。使用方法如下:

?

加上该关键字以后,如下的操作是合法的:

?

如下的操作就变成非法的了:

?

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防止隐式转换的发生,从而能够对程序进行精确控制,达到提高品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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