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级企业。获国家质量奖、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省政府质量奖、省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获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QS现场核查结论为合格A级的企业。对A级企业允许其正常生产,引导其扩大规模,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免检产品,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巡查频次:1-2次/年监督抽查频次:1-2次/年。
2、B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质量体系认证、质量体系基本健全且连续2年抽查合格的企业为B档。对B级企业,按市场准入条件生产经营,同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巡查频次:2-4次/年监督抽查频次:2-4次/年。
3、C级企业。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验员检验技术不熟练、获证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出厂检验、符合《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企业生产条件改造的基本要求》的小作坊企业。对C级企业经过一定的整改期,其生产条件、环境卫生条件等达到市场准入要求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升为B级企业通过整改仍不符合《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企业生产条件改造的基本要求》的转为D类企业。巡查频次:4-6次/年监督抽查频次:4-6次/年。
4、D级企业。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但不符合《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企业生产条件改造的基本要求》的小作坊企业、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无出厂检验手段或有制售假劣、无标生产、缺斤少两等欺诈行为的企业。对D级企业。报当地县级政府并建议工商、卫生部门吊销其证照,实施关停并转对无证无照的D类企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对D级风险企业保持不间断地巡查,随时抽查。
如果觉得《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