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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 基金申请书格式(9篇)

时间:2022-05-15 0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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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 基金申请书格式(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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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一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银行

_____年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_____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_____: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_____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_____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_____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_____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_____、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_____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_____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_____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_____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_____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_____,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_____,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_____;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_____;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_____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_____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_____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_____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_____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_____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的房产,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由 方 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 %、乙方享有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 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

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并以现金支付 ;

十、物权行使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 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____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三

全团广大共产党员、社会各界人士:

在我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团各党支部及广大共产党员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加快我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今天,当我们和全团人民一道沐浴改革开放春风、安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时候,仍然有一些党员同志由于年老疾病、自然灾害等诸多原因生活困难、面临困境,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

特别是部分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由于年老体弱多病,子女赡养能力有限,生活陷入困顿。

这些为我们国家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老人,需要我们伸出援手,帮他们度过一个幸福、无忧的晚年。

“群众有难党员帮,党员有难组织帮”。

党的xx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为了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我团建立了生活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主要用于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救济、救助。

扶助基金实行申报制、审核制、公示制,做到阳光操作。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关心帮助党内同志,向生活困难党员扶助基金捐助,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在此,我们向全团广大共产党员发出建议:

积极响应党委号召,行动起来,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四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发起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银行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20__年6月1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 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民法典》:指《民法典》;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暂行办法》:指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0.《试点办法》:指20__年10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银行;

16.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8.《公开说明书》: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公开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4.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100人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五

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私募基金产品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委托乙方办理

基金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负责组织基金的销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的销售和交易规则及其它规则、制度。

(3)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的代理销售有关事宜,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时间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因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同一个基金产品。

(5)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权拒绝受理某一笔或某一段时间内的参与、退出或其他业务申请,但必须及时向乙方及基金投资者说明理由。

(6)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并保证其合法合规性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基金产品代理销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简况、投资策略、基金的特点等。

(4)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付给乙方代理销售费用。

(5)对乙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乙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乙方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甲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根据基金合同/合伙协

议中的约定通过乙方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7)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8)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甲方提供的业务规则、资料等,制定业务流程,独立确定乙方的销售策略、销售网点安排,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

(3)对因甲方责任而给资产委托人及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足额取得代理销售费用。

(5)在与甲方合作销售基金产品的同时,有权选择代理销售甲方以外的其他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

(6)对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乙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勤勉、尽责地履行代理销售人的职责。

(2)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保障基金代理销售交易业务的正常、高效进行,并负责经由乙方认购、参与、退出基金的基金投资者的客户服务工作。接

受甲方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监督。

(3)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收取销售费用。

(4)采取有效手段,确保按时、足额办理基金代理销售的资金交收。

(5)对甲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甲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或相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除外。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约定,妥善保管在代理销售甲方基金产品过程中的相关业务资料。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金投资者身份识别等反洗钱义务。

(8)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向通过乙方认购基金的基金投资者提供持续服务。

(9)在签订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前,并对基金投资者资金能力、金融投资经验和投资目的进行充分了解。

(10)对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甲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1)乙方同意担任甲方基金的销售机构,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代理关系。乙方独立销售基金产品,独立承担销售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基金投资者、委托财产或甲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地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害赔偿的责任不因其不再作为本基金销售机构而免除。甲方不对乙方的销售行为承担责任。

(1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代理销售业务安排

(一)市场推广和销售

1、乙方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严格遵循销售适用性原则。

2、乙方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销售人员开展基金的销售工作,并做好销售人员培训工作,必要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开展培训工作。

3、在初始销售基金前,甲乙双方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供基金投资者审阅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的内容,乙方应指派专人向基金投资者做出详细的基金说明;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均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甲方、乙方的网站除外)及其他公共媒体宣传、销售基金。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在双方的网站宣传基金的投资方案,但须遵守相关规定。

5、根据市场营销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制定基金宣传的宣传资料(印刷品、光盘等),该类资料的内容须事先经由双方认可确认,并仅供甲乙双方独立或共同进行的客户推介时向客户提供。双方应保证宣传资料与备案资料的一致性。

6、甲乙双方在基金销售中使用的宣传推介材料必须与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和其他代理销售机构;

(4)在宣传时,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基金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7)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代理销售业务安排

1、甲方负责印制统一编号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乙方负责基金合同/合伙

协议的发放、签署及回收。乙方应在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基金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并留存一份备查。

2、资金交收

(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指定一个基金产品销售资金的结算账户,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销售费用等,甲乙双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皆通过此账户办理。如乙方变更账户信息,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正式盖章函件说明更新后的账户信息。

3、客户服务

(1)甲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专职的客户服务部门,明确并执行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

(2)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根据甲方及时提供的准确信息,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使基金投资者能够及时、充分、准确地获取相关的信息

(三)业务资料的保管

1、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料是指甲乙双方在为基金投资者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书面和电子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者的各类业务申请表单和相关证明资料、交易记录与确认数据、各类涉及基金及基金投资者的协议、合同等。

2、基金投资者书面填写的各类业务申请表等书面资料,由乙方依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资料保管规定妥善保管,并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代理销售业务中产生的各类交易记录、基金投资者信息资料等电子资料,由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及双方自身的业务资料保管规定,以电子数

据形式保存,并做好数据备份和维护工作。

4、所有资料应自形成之日起完整保存,保存期不少于行业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年限。

三、代理销售费用

(一)代理销售费用应以乙方销售的基金份额对应的本金金额为基数,年销售费用费率(以下简称年销售费率)按以下方式计算:

1、投资期限为1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2、投资期限为3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3、投资期限为6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4、投资期限为9个月的销售费用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5、投资期限为12个月的销售费用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6、投资期限为18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注:年化发行成本为15.5%;

预期年化净收益参照各基金募集说明书计算。

(二)甲方应在该基金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销售服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以确认乙方销售该基金的情况,乙方应在收到次日予以确认。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基金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销售费用。

乙方基金销售费用结算账户:

账户户名: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四、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和与本协议相关事宜提供的信息及做出的意思表示均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无条件和无保留。

(一)双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被授权订立并履行本协议。

(二)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三)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另一方权益和商誉的行为。

五、代理销售协议的修改、解除和终止

(一)代理销售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市场发展需要和监管部门要求,需变更本协议及附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

(二)代理销售协议的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权机构撤销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格;

(2)乙方违反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严重损害了基金、基金投资者或甲方的利益,经甲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能改正;

2、若甲方违反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严重损害了私募基金、基金投资者或乙方的利益,经乙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能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和要求

1、甲乙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约定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解除原因。

2、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应以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为原则与另一方积极磋商协议解除的善后处理事宜。任何一方应在其义务范围内,诚信配合另一方做出的合理处理方案的执行。

3、在解除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本着为基金及基金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但双方已经就具体的基金签署补充协议的,仍须就补充协议履行至相应的基金清算后。

(四)代理销售协议的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乙方不再具备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格;

(2)甲方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管理的基金;

(3)乙方解散、依法被撤消、破产或由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接管基金的代理销售业务;

(4)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5)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之事项。

2、协议终止的后果

(2)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本着为基金及基金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

(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根据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已经产生的债权、债务。

六、保密条款

(一)保密信息指与基金代理销售业务有关的,由提供方向对方以书面、电子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载体提供或披露的由提供方开发及(或)持有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以及其他。

双方应谨慎尽责,保守机密,并应尽其所能防止任何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盗取或获取保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复制保密信息。

(三)本保密条款独立于本协议,本协议的中止、终止或失效将不会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销售费用,则每逾期一日,按延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交资料引起的逾期支付,则

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违约,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如一方承担了按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应由另一方承担的责任,该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四)在涉及第三方的争议中,甲乙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据或协助必要的取证工作。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条、通知

(一)各方同意,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相关信息为准: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专人送达::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5日;

3、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4、特快专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4日。

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十、附则

(一)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署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项下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 签订地: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日: 年 月 日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六

千年古郡,崇文尚学。

千百年来,南海人早已把尊师重教、崇文尚学的基因融进了血脉,写入了信仰,呈给了未来。广东历史上总共有9名科举状元,南海就贡献了简文会、张镇孙、伦文叙;近代南海更是孕育了以康有为、詹天佑、黄飞鸿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物;在作为我国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领域卓越代表的两院院士中,南海籍院士多达17人。

近年来,南海传承优良文化因子,“品质教育、学在南海”品牌更加闪亮。连续七年刷新高考记录,近五年共有42位南海学子被清华、北大录取,越来越多的世界顶尖名校向南海学子抛来橄榄枝。南海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学生在各项大赛中屡获殊荣,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不断增强。民营经济是南海的根与魂,成立南商教育发展促进会,设立南商教育基金,引领南商及全社会各界热心教育公益事业,打造南海教育品牌、南商品牌,增创南海发展新优势。

南海教育传承发展,屡创新高,凝聚着全区人民的奋斗力量;南商精神浩气长存,响誉全国,体现着南商敢为人先的人文基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办好教育,靠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靠教育战线奋发有为,也靠南商为主体的全社会凝心聚力。

为进一步弘扬南海崇文尚学、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教育、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区委、区政府计划设立南海教育基金,用于褒奖教育战线成绩优异的教师和学生,鼓励他们爱岗敬业、乐育英才、好学上进,帮助品学兼优的莘莘学子好学上进、砥砺人生。基金筹集渠道多样化,接受企业家为主的社会捐赠,鼓励全区各界人士、海内外南海籍华人华侨和所有关心南海教育事业、支持南海改革发展的朋友踊跃捐赠。基金实行理事会负责制,成立南商教育发展促进会,由促进会对基金严格监管,确保基金用好用实。

谨此,我们向全区和海内外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家、爱心人士、社会贤达及企事业单位的朋友们发出倡议,真诚呼唤您为教育基金注入真挚爱心!

涓涓溪流,终将汇成浩淼海涛。您的点滴爱心,终将化为莘莘学子学业报国的雄心壮志,终将化为人民教师敬业奉献的厚实支撑,终将化为课堂里外点亮智慧的广博养分,成为南海改革发展接续远航的磅礴动力!让我们共同携手,用爱心和真情托起南海教育更加灿烂的明天!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七

重庆华燕寺文化和教育基金会的叔叔,阿姨是:

你好!受资助学生致基金会感谢信

我的名字是,这是一个迟来的信,我感到非常抱歉,请您谅解!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感到非常高兴和激动。

我长大了学习不好,不能接受新事物,所以一个年级没打好基础。在一年级我经常考七十分,甚至有时会失败。妈妈和爸爸是小学文化不能帮助我,只有努力赚钱,我妹妹和我去学校。有时我在想,他们的学习不好,家里的条件也不好,如果这样下去受资助学生致基金会感谢信,我也读了什么结果。然后,只是想单独出去闯闯,但是一想,所以小它能做什么。只有读下去。其实每次我考差,不怕教师打骂,最害怕的父母失望。但是我的父母一直鼓励我,安慰我,所以我的心还设立了一个信心,决定试着抚养他们的父母,效果很好。

从那以后,我的成绩有了很大提升,总是保持在八十点,在四年级到五年级期末考试我的成绩一直保持了前三名。我认为如果得到你的帮助,妈妈和爸爸也可以减轻,我的成绩可能还有更多在地板上。和你的帮助就像雨拯救了凋谢的花,让花朵绽放;像好孩子救了折叠翼鸟,让它回到天空自由飞翔。

我将尽力实现承诺,我不会让你失望。谢谢你!

祝:

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八

鉴于”” 老总、qq号 先生因事于x年04月11日离开中国,临走前其本人将建议募集资金用于以“平南亲友会”qq群聚会和老乡突发困事。现在条件具备,我将作为发起人之一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

qq群”平南亲友会” 总群号:本群是为了服务平南老乡对信息的需要、闲聊等而建立的,现在我“蓝天财务”,出来发起募捐,有鉴于此,不能接收或控制相关资金,委托本人管理资金。

本人将募集到的款项用于本群每年聚会开支、突发困的老乡进借支。本人非常希望有足以让老乡信任在南宁的“蓝天财务”老乡无偿为代管资金募集帐户。并通过律师建立基金管理协议,如若本人贪腐,可以随时起诉本人。

请愿意提供支持的在本群老乡与本人联系。(后附资本募集银行账户)

本人将推动德高望重或诚实守信、办事公道老乡组成安全保障资金监管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由监管小组监督相关资金的使用。

本人承诺:将依据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金;向监管小组公开帐目并接受监管小组的监督。

资金捐赠协议的格式内容主要是:

1.接收的款项仅用于以本群每年聚会开支、突遇困难的老乡进借支的事项。

2.接收的款项不用于受保护人士的任何个人生活开支、工作费用等。

3.活动发起人或管理人--无薪酬(不在募集款项中取任何报酬)。

4.原则上群员老乡每人每年10元,经济能力强的可以多捐,我们表示感谢。

5.资金使用情况每次开支必须向小组和老乡通报。

本人特别声明:

项款募捐后不再退还!

特此通告!

财务

电话:

精选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署名九

按照分权、限权、控权的思路,各单位以社保基金安全为核心、收支为主线、业务关键环节为重点,根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业务板块的工作内容,从社保基金筹集、拨付和管理的三个环节,分别建立了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根据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明确相关职责、考核标准和监督检查标准。从社保基金入口、出口、运行通道的各个环节中查找出相关风险点,从制度、监管、惩处及网络信息化几方面制订了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有效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目前,社保基金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到位。

(一)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前期预防缺位。随着社保基金管理体制的变化,各单位出台的风险防控制度不能紧跟管理、流程、外部形势变化的要求及时进行更新,且制度中原则性表述较多,职责与权限、风险点标识与控制要求不清晰,可操作性较差,造成前期预防缺位。

(二)社保基金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中期监控虚位。一是基础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单位会计与出纳未分设、印鉴未分管、专用发票和收据使用手续不全,出现了手工操作业务,社保基金错发等现象。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随着社会保险业务的不断拓展,内部风险控制重心已由一般的业务差错转变为运行风险防范,而现行的内控制度与手段则侧重事后检查,事前与事中风险防范不够,出现了擅自降低参保基数或缴费费率、扩大工伤待遇支付范围和提高支付标准,骗取、冒领工伤待遇,违规纳入老工伤人员,出具假发票套取保险金,冒名顶替他人享受保险待遇,违规审批医疗费用等现象。三是业务信息系统需完善。由于各级管理者及部分工作人员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风险防范的能力相对匮乏,无法实行双岗双审,重要业务封闭在一个业务部门办理,基金监管存在漏洞,出现了参保信息后台违规录入、擅自修改现象,致使中期监控虚位。

(三)社保基金监督机制不到位,后期处置挂空档。没有及时对内控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重心转移,对内控机制运行的监督往往被一般性工作差错的查纠、惩处所取代。从业务运行来看,社保信息系统在关键岗位和工作环节不设审核、复核、批准、处罚,致使权力缺乏制度上、岗位间、监控中等审计监督机制的惩处约束。如个人账户补填业务模块,目前就缺少审核、惩处环节,经办人一人可以完成信息系统全部补填、补录工作,这种情况将会存在极大的操作风险,导致后期处置挂空档。

鉴于目前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从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采取应对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把社保基金收好、用好、管好,让参保人员放心。

(一)加强对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的廉洁风险认识

通过开展宗旨、作风、素质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书面考试对经办人员进行党纪国法、职业道德、廉洁办理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强廉政风险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经办人员依法审批、依法监管的业务技能和法律水平,使大家能够经常用职业道德的标准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逐步从思想上确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同时,通过举办廉政讲座、收看警示片经常对经办人员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高他们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的队伍建设

在队伍建设方面,应实行关口前置、轮岗作业,并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着力构建社保基金管理的责任网、监督网、评估改进网。采取分期、分批相结合的办法,对社保基金监管人员、审计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实施识别真伪发票、身份证、原始资料和业务、信息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再加以各项技术考核,使他们熟知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及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还有,通过信息控制的方式,对风险点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和防范,不断增强他们对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风险防范的能力。

(三)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的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社保基金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对关键流程、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并随着基金业务环节的改变及时进行风险防控重心转移,最终形成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有效的制约机制。一要建立审核稽核制度。为有效规避错、漏、重现象的发生,纪检部门每年都要会同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基金审核人员与经办人员要职务、岗位分离,严格执行“一事两岗两审”制,避免由一人承担全部工作。办理审批、鉴定业务时,要完善审核、专家评审、授权批准手续,实行月支出计划审批、月反馈办结结果,杜绝越权审批、审核行为;办理领取、支付业务时,采取资格认证、台账跟踪、上门走访、社会监督和联网防控等办法,执行资料初审复审、专业鉴定、拨付程序、签字手续和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业务台账管理,查处冒领养老、骗取医疗、工伤保险金等各种违规行为,避免人为的随意性。二要建立职工病退、工伤鉴定公示制度。对职工申请提前退休或申请工伤鉴定的,将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和政策规定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不同意见的,再按标准进行集体评估、审核审批。三要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保管人职责,健全档案的立卷、保管、查阅和销毁程序,实行“一案一卷”档案管理,确保业务档案归档完整、分类清楚、存放有序。四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对账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社保基金的日对账和月对账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进行管理,严禁基金延压,确保在同一口径下财务与业务数据的一致性。五要推行绩效考核制度。业务办理实行双岗双查,严格做到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分“一级、二级、三级”风险对社保基金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经办人员的评先评优挂钩,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出现。

(四)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应使用统一的包括内控项目、监控内容、风险评估、业务流程、监控措施、监控方法等内容的社保业务信息系统,注重把信息技术融入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设计之中。借助分级授权、在线运行、不可逆操作和电子监控等技术手段,采取双岗控制、两人同时确认后才能完成系统业务操作的方式,把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的有效控制固化为廉洁风险防控操作流程,形成环环相扣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做到有效地控制操作风险的发生几率,实现基金的横纵监管、微宏观监控。

(五)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的监督惩处机制建设

一要强化内部监督。采取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抽查、巡视督导等手段,对业务人员从职责履行、权力运行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变“阶段监督”为“全程监督”;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对后台数据与原始业务档案资料进行比对检查监督,实现对风险点的有效监控;运用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手段,对单位内涉及社保基金管理的相关科室实行动态监控、定期考核和效果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二要强化外部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对举报他人冒领养老金、骗取医疗和工伤保险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同时对冒领者、骗保者加大处罚力度。还需加强与公安、民政殡仪部门的信息共享,定期比对死亡信息,查处欺诈冒领行为,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全面性。

结语: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建立长效的廉洁风险监管机制。只有不断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置,真正筑起内控风险管理有标准、设置有制约、操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过程有监测、事后有考核的廉洁风险防控立体“防火墙”,使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从无形变有形,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根本解决基金的“跑、冒、滴、漏”问题,才能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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