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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区心得体会 查验员心得体会(六篇)

时间:2023-08-06 19: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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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区心得体会 查验员心得体会(六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查验区心得体会一

二、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长应督促其先到保健室检查,持有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三、若持有医院病愈返园证明的幼儿,亦需要先到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园上课。

四、若保健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园证明不一致,以保健医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园,并遵照保健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保健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保健医立即将情况报告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园的决定,并通知幼儿和家长。

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幼儿家长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xx幼儿园复课查验证明

班班长:

您好!

经过跟踪病况、查看病历及检查等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您班幼儿

现已达到复课标准。建议:加强锻炼,避免受凉。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描写查验区心得体会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一)查验单位。现阶段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防控的需要确定。

(二)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一)通知查验对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

1.儿童居住地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根据儿童年龄、预防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等)、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查验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到预防接种证,或出具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评估资料应当记录儿童预防接种已完成或未完成及需补种疫苗种类、剂次等关键信息。

2.对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3.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疫苗种类、需补种剂次,并预约补种时间。

4.对计划入托、入学的儿童,在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后,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将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在预防接种证上。

5.接种单位可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为入托、入学儿童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服务。

(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查验。

1.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或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2.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须督促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儿童补种疫苗后再次核对预防接种证或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

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4.对入托、入学时未提供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资料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督促儿童监护人尽快提供相关资料。

5.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当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四)疫苗补种。

1.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3.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或预防接种卡)完整记录预防接种情况。

4.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后,应当在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页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供儿童监护人交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再次查验。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每年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评估资料,填写“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见附件),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次年1月20日前,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次年1月31日前,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次年2月15日前,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每年部署安排好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联合开展检查指导。

(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经费,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业务培训。

(五)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六)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督促未评估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入托、入学儿童,在开学30日内完成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查验。对于无接种禁忌、未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在儿童入托、入学时,督促儿童尽快补种疫苗,并及时复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七)鼓励各地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描写查验区心得体会三

为了进一步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南沙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党员服务中心的意见》(【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党员服务中心实施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着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政权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在基层工作中的覆盖面,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广大群众紧密地团结在镇党委的周围,为推动我镇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建设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对新形势下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提高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质量,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使党员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

(一)党员服务中心的内容

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是镇党委领导下、区党员服务中心指导下的服务性机构,是面向广大党员、群众开放的资源平台,是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对其提供跟踪、培养和教育等服务。

2、为建立基层党组织提供协助服务(镇党员服务中心)对建立基层党组织(重点是“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帮助,为他们开展党务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基层党组织,尤其是“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依托。

3、代理承办服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提供上门收缴党费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4、党务工作政策咨询(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

提供中央、省、市、区和镇有关领导同志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各类政策咨询;收集、整理组织生活等党内教育活动的经验、案例供基层党组织选用。

5、党员求助热线服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

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6、党员志愿者服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

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党员为民服务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配套措施

1、基础设施。党员服务中心设置由“两室两栏一网一线一站一窗口”构成。“两室”即接待谈心室、党员活动室;“两栏”即党务公开栏、文件资料阅览栏;“一网”即党员远程教育网;“一线”即党员服务热线电话;“一站”即流动党员登记管理站(镇党员服务中心提供);“一窗口”即接待党员群众的窗口或服务台。镇党员活动中心设置可以与镇党委理论学习会议室结合,各村(社区)党员活动中心可以与各村办公室或党员活动室结合。

2、人员经费。镇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镇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宣传办工作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委员、大学生村干部组成。镇党员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由镇财政负责,各村(社区)按照“单位自筹、镇财政支持、党费补助”的方式落实。

(三)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首问责任制度。党员到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第一个接待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组织部门或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对各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对报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处理后,由原接待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2、定期报告制度。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组织部门报告,同时抄报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员服务中心,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3、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将党员服务咨询中心发生的各项动态和活动,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记载。同时,制定了书刊阅览、远程教育系统操作等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镇组织宣传办对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镇的实际情况,查找出镇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向镇党委汇报。各村(社区)党支部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对本村(社区)的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把相关情况向镇党委汇报。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各村(社区)要开好党员座谈会,探索党员服务中心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镇组织宣传办、各村(社区)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本单位实际,整合现有的资源,努力按要求、按时间完成镇、村(社区)的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坚决禁止借中心创建为由,大张旗鼓,铺张浪费。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镇党委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对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准备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为了确保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团、妇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办),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一)确保设施人员到位。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部署,通过整合、利用镇、村(社区)办公场所、党员活动场所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落实好党员服务中心的场所、设施及人员配备,实现“有牌子、有阵地、有专人、有电脑、有电话、有窗口、有专栏、有制度”的“八有”要求,搭建起党员服务中心的“基本框架”。

(二)确保基础工作到位。镇、(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要通过深入广泛发调查,对辖区各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各类信息库。切实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和服务规范,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要求,推进党员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确保服务资源到位。镇、(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将围绕强化和拓展党员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辖区各类资源,充分实现资源的共有共享;根据镇、村(社区)实际和党员特点,组建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让志愿者队伍长期活跃在我镇的大街小巷、社区村庄,哪里有需要、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志愿者。

(四)确保服务措施到位。牢固树立“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知晓、支持和参与党员服务中心的建设。将党员服务中心定位为为党员群众政策上释疑、思想上解惑、工作上克难、生活上分忧的服务平台。

描写查验区心得体会四

为了进一步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南沙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党员服务中心的意见》(【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党员服务中心实施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着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政权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在基层工作中的覆盖面,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广大群众紧密地团结在镇党委的周围,为推动我镇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建设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对新形势下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提高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质量,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使党员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

(一)党员服务中心的内容

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是镇党委领导下、区党员服务中心指导下的服务性机构,是面向广大党员、群众开放的资源平台,是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对其提供跟踪、培养和教育等服务。

2、为建立基层党组织提供协助服务(镇党员服务中心)对建立基层党组织(重点是“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帮助,为他们开展党务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基层党组织,尤其是“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依托。

3、代理承办服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提供上门收缴党费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4、党务工作政策咨询(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

提供中央、省、市、区和镇有关领导同志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各类政策咨询;收集、整理组织生活等党内教育活动的经验、案例供基层党组织选用。

5、党员求助热线服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

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6、党员志愿者服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

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党员为民服务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配套措施

1、基础设施。党员服务中心设置由“两室两栏一网一线一站一窗口”构成。“两室”即接待谈心室、党员活动室;“两栏”即党务公开栏、文件资料阅览栏;“一网”即党员远程教育网;“一线”即党员服务热线电话;“一站”即流动党员登记管理站(镇党员服务中心提供);“一窗口”即接待党员群众的窗口或服务台。镇党员活动中心设置可以与镇党委理论学习会议室结合,各村(社区)党员活动中心可以与各村办公室或党员活动室结合。

2、人员经费。镇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镇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宣传办工作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委员、大学生村干部组成。镇党员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由镇财政负责,各村(社区)按照“单位自筹、镇财政支持、党费补助”的方式落实。

(三)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首问责任制度。党员到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第一个接待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组织部门或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对各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对报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协调处理后,由原接待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2、定期报告制度。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组织部门报告,同时抄报上级党员服务中心。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受理的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员服务中心,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3、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将党员服务咨询中心发生的各项动态和活动,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记载。同时,制定了书刊阅览、远程教育系统操作等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镇组织宣传办对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镇的实际情况,查找出镇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向镇党委汇报。各村(社区)党支部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对本村(社区)的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把相关情况向镇党委汇报。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各村(社区)要开好党员座谈会,探索党员服务中心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镇组织宣传办、各村(社区)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本单位实际,整合现有的资源,努力按要求、按时间完成镇、村(社区)的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坚决禁止借中心创建为由,大张旗鼓,铺张浪费。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镇党委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对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准备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为了确保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团、妇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办),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一)确保设施人员到位。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部署,通过整合、利用镇、村(社区)办公场所、党员活动场所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落实好党员服务中心的场所、设施及人员配备,实现“有牌子、有阵地、有专人、有电脑、有电话、有窗口、有专栏、有制度”的“八有”要求,搭建起党员服务中心的“基本框架”。

(二)确保基础工作到位。镇、(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要通过深入广泛发调查,对辖区各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各类信息库。切实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和服务规范,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要求,推进党员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确保服务资源到位。镇、(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将围绕强化和拓展党员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辖区各类资源,充分实现资源的共有共享;根据镇、村(社区)实际和党员特点,组建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让志愿者队伍长期活跃在我镇的大街小巷、社区村庄,哪里有需要、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志愿者。

(四)确保服务措施到位。牢固树立“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知晓、支持和参与党员服务中心的建设。将党员服务中心定位为为党员群众政策上释疑、思想上解惑、工作上克难、生活上分忧的服务平台。

描写查验区心得体会五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虽然已经是家喻户晓,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如何继续将20xx年的计生工作在我社区中开展的有声有色,是需要我们深刻深究的,为了确保计划生育全年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我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率

随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避孕节育服务拓展到包括孕产期保健的生殖健康服务,以及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都离不开宣传工作,要利用社区中的大小会议各种阵地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社区计生办的作用,利用社区协管员和楼栋长、志愿者及信息员队伍,采取形式多样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根据广大育龄人群的需要,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对特殊人员送资料上门,普通群众通过宣传栏获取信息,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青春健康”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科学掌握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使育龄人群生殖保健意识有所加强。

为了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婚育新风,关爱女孩,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及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达95%,宣传入户率达100%,对重点人群进行入户宣传率达100%,开展树立珍爱生命预防妇科疾病,提高生殖保健水平,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认真开展街道办事处不知的活动。

二、勤于走访,实际服务群众并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人口计划工作市做人的工作,关系复杂,工作量大,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要经常登门拜访,一是摸清户信息便于管理,二是联络感情便于开展工作,三是送上社区的一番关爱,把最新的计生政策婚育新风宣传到他们,给她们送去生殖健康、科学育儿、产后保健、避孕选择等知识的宣传资料,这样的温馨服务是社区居民所需要的。

继续积极开展每月一查,每季度已核对的计生普查验证工作,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做好计划生育,把计生宣传材料、避孕工送到他们的手中,让流动人员享受与户籍人员同样的服务。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办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变化情况。对流动人口开展各种形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婚育状况要详细掌握。建立管理档案。积极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矛盾。

三、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实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的素质,严格执行“七不准”“十禁止”规定,继续进行社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救助奖励金的发放。

四、协会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协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五、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

对有避孕需求的育龄妇女进行避孕指导和提供避孕药具,对使用药具失败和有副反应着及时帮助处理。及时为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

认真管理药具的发放。对重点人员重点随访。帮助解决使用药具遇到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进行规划统计时,要做到各种簿册健全,做到无瞒报、漏报、错报、计划外现象发生。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关系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深厚的感情,严肃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群众的需求度和满意度,是检验我们工作的尺子,我们要在优质服务工作方面有所新的突破,以满足现时社区居民的精神文明需求。

描写查验区心得体会六

外贸货物进口操作流程(集装箱卸船及提运)

1、船舶到港前,船舶代理提前把进口舱单传给码头调度室,调度员审单,进行卸船作业计划安排。

2、船舶到港,代理办理完毕一关三检手续后,通知码头调度室可以作业。

3、调度派中控班进行卸船作业(外贸驳船需要收到海关的卸货通知书)。

4、中控室根据卸船资料指挥码头机械进行卸船工作。集装箱进堆场后箱管将运抵报告发送给海关。

5、货主自行委托报关。

6、海关或国检受理后按规定查验放行。如需要现场开箱验货或要求过机查验,海关可以电脑发送信息到码头,码头直接操作。如国检需要开箱验货则由客户到码头业务申请台办理服务单,码头根据服务单收费操作。

7、货物结关后,船公司、货主、货代持己办结海关和国检手续的提单到业务办单申请办理提货手续。业务申请台核对单证无误,换发码头提货凭证(预约单)。

8、提货人派车到码头,凭码头提货凭证连同设备交接单到码头闸口打单提箱。

9、中控室根据检查桥录入的提箱信息,与码头作业司机核对拖车牌号和集装箱号后,指挥机械进行装车作业。

10、在码头出闸口,检查桥业务员再次核对箱号,确认无误后予以放行,做好出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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