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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探访心得体会如何写 机构探访个人总结(2篇)

时间:2021-03-25 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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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探访心得体会如何写 机构探访个人总结(2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机构探访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能认真学习党的章程,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能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是非分明,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能够和各民族同志一道积极工作,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遵守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能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积极按照局党组和支部提出的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要求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秉公执法,廉洁奉公。被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文秘114版权所有

在工作和生活中,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尽心尽责,任劳任怨;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一)、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与副队长认真研究,不断磋商,加强沟通,共同努力,狠抓案件的查办力度,以查处违法违章案件为重点,以打假、“红盾护农”为中心,以关心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商品为切入点,深化市场巡查制与“片区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监管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35项。

截止目前,大队共办理各类案件70件,结案61件,案值371.8万元,罚没款35.86万元。万元以上的案件41件。(全州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886件,案值7765.3万元,罚没款110.36万元,入库85.48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329件,占案件总数的37.13)。

1、加强节日市场检查。加大对三节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经过全系统两个多月的整治,我州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五粮液”、“小白杨”酒窝点2处、侵犯“五粮液”商标系列案15件,查处侵犯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食品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其他案件4件。没收假冒“五粮液”351瓶,假冒精品“伊力特”74瓶、假冒“伊力老窖”30瓶、假冒“小白杨”146箱、“白杨特曲”等16箱,假冒“中华”香烟、假冒“一支笔”香烟52条

2、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市场繁荣稳定。自乌鲁木齐、和田等地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我们迅速下发了博州工商[](125)号《关于认真做好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突出信息预警作用,实行“零”报告制度。截止目前我州现有综合市场、集贸点(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35个,全州现有禽类零售经营个体工商户70户,养殖经营户126户。目前博乐市个别市场因无货源已停止活禽交易。在此次防控禽流感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检查车辆136车次,执法人员206人次,检查市场35个,经营户864户次,检查活禽交易量3万只,蛋类6832公斤,金额13.64万元。未发现禽流感疫情,无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

3、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和密度,认真受理农民和企业的投诉与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消除坑农害农隐患,对市场检查中发现和消费者举报的大要案件线索,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据统计,在今年春季“红盾护农行动”中,仅大队就下乡126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2起。(全州检查农资经营户526户(次),检查化肥98002.3吨、种子1950吨。查处农资案件49起,案值310.51万元,罚没款26.48万元.捣毁制售假种子窝点1个,查处假小麦种子41.3吨、伪造种子标签棉种46吨、玉米种子5吨、无标识袋装小麦种子1.4吨,查处不合格“阿狮牌”磷酸三铵复合肥60吨,无标识袋装小麦种子1吨。)假冒农药1020箱,取缔无照经营农资案5件,对无分销代理证的3家经营网点予以取缔。没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飞铃牌40乙烯利水剂1592瓶,依法查处加工和销售未经检验拖拉机牵引拖斗1起,对11家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户和14家管理不规范、无明码标价的农机配件经营户提出预警。同时,在法定检测机构的配合下,组织县市局对85家农资经营单位销售的种子、化肥和农机进行了监测,抽检化肥7个批次,种子样品62个、农用地膜4个批次,对3份不合格样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了不法分子,树立了工商机关“红盾护农”的良好形象,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4、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继续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问题,特别是当前学生、下岗职工受骗参与传销活动增多的新情况,会同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布置。切实加强对诱骗学生、下岗职工等群体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的打击、防范工作,深挖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1-8月我系统查获1起从事“安利”产品及1起利用“互联网”采取多层次网络方式营销产品的传销案件,对涉案的6名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及罚款人民币2956的行政处罚。制止非法传销集会2次,遣散人员86人次。

5、充分履行职责强化盐业市场监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明确重点对象、重点地区和阶段性重点,严厉打击私盐贩卖活动,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全州工商系统共散发宣传材料5000份,通过各级电台、电视台及报刊宣传盐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0次。出动各级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市场19个,各类盐业经营主体662户,盐业生产企业1家,用盐单位81家,检查食用盐21.79吨、工业盐350公斤、畜牧盐449.5吨、腌菜盐2吨。查扣工业盐80公斤、矿物盐150公斤、无碘盐30公斤;立案查处8件,罚没款1400元,其中:查处私盐案2起,无照经营案4起、非食用盐案一起;共没收违法盐产品16.52吨。对11户无证从事食盐零售的个体经营户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6、开展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近年来,博州交通运输市场发展迅速,从事个体运输行业的人员、车辆迅猛激增。今年,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实行一车一照及“照费验讫”标志管理。一车一照,即对各类从事个体营运车辆实行单车办照办证;“照费验讫”标志管理,即对已办照办证缴费的车辆发放“照费验讫”标志,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由经营者将其贴在营运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方,缩小了监管对象的范围,有效地节省了人力、物力,从而使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减少了盲目性。截止目前我州共有各类客货车辆4264辆(其中客运车辆976辆,货运车辆3288辆),出租车449辆,人力三轮车550辆。已规范登记注册的个体运输车辆总数为1116辆,从业人1144人。下岗人员从事运输240户,减免管理费145089元,减免登记费4800元。收取个体运输管理费65.10万元。查处无照经营运输案8起,案值30.5万元,罚没款7176元。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写出调研文章一篇。

7、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工商局新工商传发〔〕52号《关于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监督执法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博州工商局根据我州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特点,下发了博州工商[]43号《关于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工商系统共出动车辆28车次,出动人员103人次,共检查从事宾馆、商场等经营主体223家,旅游经营单位18家,检查市场9个,对37家无证照擅自从事照经营经营的摊位责令整改,对1家卫生较差豆腐加工点责令其停业整顿,对3家存在消防隐患的经营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7家无证照从事娱乐服务经营者下发了限期办照通知,检查过期食品20余种,价值300元,对1户擅自涂改食品出厂日期行为立案查处。

8、认真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工作。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4号《关于开展走私贩私综合治理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博州工商系统对全州从事经销进口商品企业和个人进行逐一检查,认真核查经营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特别是对大型商场内从事经销进口商品(照相机)经营户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对手机市场进行了专门的清理检查。此次专项整治共出板报3期,张贴标语30条,散发宣传材料300余份,利用3期个私协例会宣传教育会员210余人。出动执法人员261人次,出动车辆88辆次,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39户,查处无合法进口手续照相机案件1起,没收走私照相机13部。价值350元,没收无合法进口手续刀片26盒价值28.6元,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对反走私贩私意识,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0、开展整治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公字[]第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纠正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博州工商局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对全州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出动检查车次数29辆次,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10家,其中:检查各类药品经营户56户,医院14家,对1户美容院使用绝对化用语发布美容广告行为给予限期改正违章行为及当场拆出广告处理,精河县工商局对2家重点医疗单位发放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表”,要求其对自身经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认真自查。在整顿和规范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工作中未发现医疗购销中商业贿赂及利用广告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章行为。

11、加大对印刷复制业、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新出联[]15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局多次与文化、公安、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娱乐服务、电子游戏、印刷复制业、音像制品、网吧等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在此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音像制品、书刊出租经营户185户,检查各类从事印刷复制业经营主体86家(其中:印刷厂12家、打字复印店65家、电脑刻绘4家),网络12家,集贸市场2家。查处无照经营音像制品户1户,案值3000元,罚没款257元。超范围从事影碟经营户1户,依法查扣盗版光碟4840盘,淫秽光碟782张,罚没款821.60元。阿拉山口工商分局吊销3户个体户记。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工商营业执照,立案查处2起无照经营酒吧案,案值12万元,罚款2500元,查处2起“黑网吧”,没收电脑5台、罚款5920元。查扣盗版图书5本(由文化部门处理),责令改正2户。

12、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工商〔〕5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积极行动,认真部署,全面开展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文秘114版权所有共出动检查人员8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2家,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介机构3家;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经营户94户。对5户超范围(无照)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经营户发放了《预警警示通知书》。博州工商局经检大队根据线索,在博乐市健康路北二区查处一销售假冒摩托车经窝点。暂扣其库房内放置的大量散装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发动机、后压包、钢圈等零部件)248件,“双庆”摩托车合格证18份,空白摩托车合格证6份,价值5万余元。没收假冒“双庆”摩托车6辆,罚没款15350元。7月26日,温泉县工商局查处一起超范围经营摩托车案件,案值22650元,罚没款6084.6元。

13、认真做好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强化我州液化气市场监督管理,根据州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自治州液化气市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制定下发了博州工商[]125号《关于加强对液化气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开展了加强对液化气市场监管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检查液化气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二是各基层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派专人到燃气储备、经营企业蹲点值班,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液化气瓶充装环节的倒残、检量和运出严格把关,并建立详细的液化气进出场登记台帐和库存台帐,杜绝缺斤少两的液化气气瓶流入市场。三是杜绝流通领域液化气的缺斤少两问题。各县市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液化气的缺斤少两和防盗瓶塞使用问题的管理。博乐市工商局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与送气车辆签订责任书。精河县工商局专门设计制作了100份《精河县工商局液化气质量监测表》,对瓶装液化气从来源到保管、销售、服务、用户情况及空瓶的回收等各环节都作了详细记录,保证监测的顺利实施。五是对液化气经营单位的送气车辆和送货人员进行备案.目前我州共有送气车辆51辆,其中博乐市31辆、精河12辆、温泉8辆。六是认真做好对流通领域液化气质量的抽检工作,并通过媒体将抽检结果进行公示。七是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流通领域液化气缺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

14、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清除文化垃圾,净化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共查处无照经营2件,罚款1190元;会同文化部门收缴各类非法图书、杂志213本,淫秽、盗版光碟175张。

15、严查各类不正当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行为。共查办仿冒案件6件,查处非法拼装摩托车,假冒商标、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摩托车案1起,没收假冒摩托车6辆,罚款1.53万元,案值5.49万元。

(二)分片包干,精准定位,建立监管责任机制。在系统全面推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四级责任体系,在基层普遍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定位到岗,落实到人。一是做到分片包干、定岗定责,明确任务、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二是细化标准,明确工作目标,把各项监管指标细化分解,使片区员做到熟悉岗位职责,熟悉具体情况,随时掌握监管对象动态。三是实行量化考核,奖惩挂钩、奖罚分明,做到每月一评,每季一考,以工作业绩评先定优,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工作责任心。博乐市工商局对基层工商所干部实行了百分制量化考核,加大分片包干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中的分值,拉大了奖金差距,季度最高奖与最低奖相差750元,充分调动了干部积极性。

(三)继续推行“市场预警制”、“先行赔偿制”。不断深化市场巡查制,完善市场预警制,全面推进市场开办单位先行赔偿制。博州工商系统在全州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商场)开展了“两查三建四规范”活动。“两查”是审查市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核查其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三建”是指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建立商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制度,“四规范”就是指规范市场主办单位的管理服务行为,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规范广告宣传行为,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博州工商系统“市场预警制”,“先行赔偿制”工作已全面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已卓有成效。目前我州已开展“市场预警制”市场25家,“先行赔偿制”市场15家,分别占市场总数的71.4和42.9。

截止目前,今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5项。

在我队办理的案件中朱秀玲销售假冒五粮液酒案、向前销售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农药案都不同程度的在社会上产生极大反响。通过严格监管,全州无照经营率大幅度下降,市场秩序健康快速良性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年来,在抓好大队工作的同时,与副队长积极深入基层县市局、工商所指导案件的查办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局、工商所查办案件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一是采取跟班上岗形式,指导各县市局采取“以案说法”、“案情分析“等形式,加大工商所办案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指导和培训。强化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可操作性。二是亲自参与办案。与工商所同志加班加点,蹲坑挖源,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并且在案件质量、案件类型上都有实质性突破。

各项工作虽然已全部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党组和局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如在学习方面还不够深入,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规范做出贡献。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当前首要任务,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开创市场管理和经济检查工作新局面。

有关机构探访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市环保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宿城分局拟增设内设机构管理科,并对综合科、污染防治科和监察大队职能进行调整。

一、增设管理科(对口市局规科处、总量处、大气处)。管理科职责为:

1、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辖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策应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报国家、省、市和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监督实施,协助开展环保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评估工作。

4、组织编制辖区污染治理投资计划,管理辖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

5、指导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6、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责任;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管理、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8、牵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9、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0、承担区创模办、大气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对口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宣教中心)职责调整为:

1、负责管理分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综合文字起草以及会议、文秘、督办、信息、保密、制度、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3、管理机关财务并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4、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审核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分局内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

8、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9、负责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

10、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11、负责分局工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定全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范围内废水、废气、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3、参与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项目管理;负责开展河流水质考核,负责开展区域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监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和方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相关活动;负责绿色创建工作。

7、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片整治,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项目帮办服务工作。

10、承担区生态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大队(对口市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监测站、固辐气中心、综禁办)职责调整为: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2、拟订辖区环境监察制度、要点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4、负责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负责废水、废气、固(危)废等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

5、负责辖区环境信访、网络舆情监控、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档案管理、一企一档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机动车管理、固(危)废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现场检查等工作。

9、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承担区综禁办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妥否,请批复。

xx市环保局宿城分局

x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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