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康复,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糖尿病康复 > 科室小知识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科室实践体会(二篇)

科室小知识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科室实践体会(二篇)

时间:2020-12-22 06:13:32

相关推荐

科室小知识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科室实践体会(二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科室小知识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全科人员在政治上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七一讲话和xx大报告精神,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教育全科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为病员服务,为职工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给领导当好参谋;能够用三个代表和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互相交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全科人员能够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从不闹无原则纠纷,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科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务实,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任务。

三、在县、乡、村三级中医网络建设上,全科同志能够不怕苦、不怕累,经常深入乡村,与基层医务人员打成一片,密切关系,广争病员,为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了较大贡献。

四、在医院配合各家保险公司业务上,能够开拓性工作,和各家保险公司理陪人员配合默切,对保险住院病人更是体贴入微,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受到各家保险公司领导和各科住院病人以及全院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保险病人就医者不断增加,在今年保险理赔幅度大量减少的情况下,全年保险病人业务总收入达55余万元。在已争取的中国人寿、太康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又争取了财产保险和中原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配合,为明年争取保险病员就医群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在宣传工作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版面、宣传单等形式,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广泛宣传我院整体功能、医疗范围、专科专病、名医、名药、大型医疗设备以及开展的新项目、新业务等,增强了医院整体知名度和部分专家名医以及专科专病知名度,为医院业务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六、鞠身基层,忠实履行"三个代表",根据县委有关指示精神,医院选派我科科主任带队下乡到东南徐堡村开展帮扶工作,我科同志积极配合,完成了每家每户的入户调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帮扶工作,所做工作受到县帮扶办和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年来,通过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科室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与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思路还需要更加宽阔。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大政治学习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团结一致,扎实工作,高标准完成本科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指令性工作任务。

推荐科室小知识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处室、科室文明创建水平,规范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处室、科室是指扎实推进“五型”(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在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团队建设、创建氛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处室和先进科室。

第三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格评选。

第四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领导下,由厅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文明处室的评选范围: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铁路办、交建局、大桥指等所属处室(部门),南京交院、南通航院、省交通技师院所属机关处室。

文明科室的评选范围:厅属各单位所属科室(部门)(包括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所属科室、大队)。

第二章 考核标准

第六条 文明处室、科室标准:

(一)政治素质优良

理论武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型处室、科室创建持续深入。

思想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推进谈心交心活动,加强工作沟通和思想交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

作风建设。组织排查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建立作风建设联系点,征求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度,基层群众满意。

组织建设。重视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工作业绩显著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本处室、科室承担的工作。

履行职责。严格依据“三定”规定等赋予的职能,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明确界定工作界面,权责清晰,人岗相适,高效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绩效。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分解落实绩效目标;对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绩效显著。

创新创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业务工作拓展上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机制,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上有新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成效。

(三)服务能力提升

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按规定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实行行政(项目管理)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依法行政。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坚持按章办事,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自我评查,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运转高效。建立健全议事、考勤等制度,内部管理严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办事程序,内部运转协调,工作效率高。

服务优质。兑现服务承诺,创新服务举措,服务能力强;树立品牌意识,深化服务内涵,服务质量优;重视服务信息反馈,落实问题整改,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四)团队建设扎实

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内部决策科学、民主、规范;强化干部监管,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完备;注重职工业务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制度健全。

素质建设。注重理论教育,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高;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好;强化工作能力训练,干部职工学习力、适应力、执行力强。

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文化建设载体多样,活动丰富多彩,文明创建广泛深入;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状态良好,干群关系和谐。

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监控和廉政风险防范有效。

(五)创建氛围浓厚

氛围营造。加强文明创建宣传,创建理念深入人心;创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创建标识醒目,创建氛围浓厚。

环境卫生。办公区域环境优美,卫生设施齐全;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禁吸烟等现象。

文明礼仪。注重文明礼仪教育培训,提高个人素养,提升文明程度;个人仪表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着装大方得体;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节能环保。注重资源节约,推行绿色办公;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第七条 依据考核标准,制订《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团队建设、创建氛围五大项,总分100分。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一)业务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项;

(二)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行为,受到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加1—3分/次。

(三)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上级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次。

(四)在交通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有创新做法,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视情况加1—3分。

(五)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2分/次。

(六)其他被认定的加分事项。

第九条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出现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其他不宜参评的。

第三章 考核评选程序

第十条 厅创建办负责组建文明处室、科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厅办公室、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海员交通工会等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文明处室、科室的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

第十二条 文明处室申报程序:

(一)厅机关处室(部门)申报程序

1. 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自愿申报。

2. 申报。向厅创建办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处室申报表》。

(二)厅属单位所属处室(部门)按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报。

第十三条 文明科室申报程序:

(一)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自愿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科室申报表》。

(二)审核。单位对申报科室的自评报告和申报申请进行审核,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择优确定拟申报的文明科室名单。

(三)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申报的文明科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申报。单位将拟申报的文明科室材料进行汇总,报送厅创建办。

第十四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程序:

(一)初审。厅创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考核。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的处室、科室进行检查考核,依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三)审定。厅创建办按照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考核评选情况,提出文明处室、科室初选意见,报厅党组研究审定。

(四)公示。将拟命名文明处室、科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根据公示结果,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名义进行公布、表彰。

第四章 奖惩管理

第十五条 获得文明处室、科室的,给予以下奖励:

(一)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名义给予表彰,分别授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明处室(部门)”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明科室(部门)”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

(二)组织处室、科室全体人员荣誉疗休养一次。

(三)在评选年度的年度考核中,以处室、科室全体人员20%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

(四)根据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室、科室全体人员一次性年度奖励。

(五)作为处室、科室人员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优先安排处室、科室人员考察、脱产学习(培训)。

第十六条 对连续3届获得文明处室、科室称号的,命名为文明处室、科室标兵,并颁发牌匾。

第十七条 厅属单位所属处室、科室(部门)创建文明处室、科室的创建率低于80%的,不得申报省、部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等评选;创建成为文明处室、科室的总数达60%以上的,优先推荐参加省、部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等评选。

第十八条 对发生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直接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并收回牌匾。

对发生第九条规定情形之外的问题,经查实已不符合文明处室、科室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责令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整改不力的,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并收回牌匾。

第十九条 被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的,从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参加文明处室、科室评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申报文明处室、科室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材料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厅创建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省交通厅文明处科室考核标准及评选奖励办法》(苏交政〔20xx〕172号)同时废止。

如果觉得《科室小知识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科室实践体会(二篇)》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