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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 自残的感受(7篇)

时间:2018-10-05 19: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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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 自残的感受(7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指示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三个焦点和三基的责任,加强忧患意识,加强担当精神,围绕民政社会服务机构、特殊群体、重点领域,不断补充短板、强弱项、建设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持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重点领域风险危险妥善解决,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有效执行,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显着提高的风险防范长期机制健全,监督制度短板全面补充,民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显着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

(一)经济领域的风险。

1.社会组织。

风险点:一是审查和监督的联系不好。我县成立行政审查局后,社会组织审查登记功能由民政进入审查部门,审查与民政事件后的监督无法联系。二是基金会、慈善组织监管措施不够完善,可能会以慈善组织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三是对非法社会组织、山寨。

会组织缺乏直接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手段,存在打着国家战略旗号进行敛财或诈骗的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会同县审批局研究加强审批与监管的有关文件,对我单位、审批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通过年检、年报的形式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开展活动的监管,加大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重点抽查力度,严防社会组织开展违法违规活动。三是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全县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取缔。四是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素质。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知法守法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社会稳定领域风险

2.农村低保领域风险。

风险点:农村低保业务经办中出现“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防控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将《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民〔〕19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重点清理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农村低保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对“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进行纠正,防范政策执行风险。二是化解社会救助领域的风险。开展化解民政有关矛盾减存控增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社会救助方面重信重访和积案,实行领导包联、挂牌督办、通报考核等措施,切实做到群众密切关注和反映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三是开展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排工作。对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进行比对,认真组织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逐人说明原因,防止出现“漏保”风险。

3.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风险。

风险点: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弱势群体,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一旦出现极端事件易产生舆论事件。

防控措施:一是指导各乡镇民政助理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认证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活动。三是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关爱服务水平。

4.违法公墓。

风险点:经营性公墓建设及运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公墓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指导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依据各乡镇排查情况,研究制定公墓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处置办法。三是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开展专项整治,分类处置违法违规问题。

(三)公共安全领域风险

5.养老机构。

风险点:一些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隐患。

防控措施:一是落实养老机构领导包联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养老机构,压实责任。二是县和各养老机构应急救援预案。三是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发《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遗留问题。四是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养老机构,实施联合惩戒。五是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年度重点任务情况,对成立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专班进行了相应调整。各科室和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县民政局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强化责任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局长王云霄同志全面抓、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主管副职具体抓、专门盯,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将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细化,使各项工作有人具体抓、具体管,确保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落实。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风险信息的排查、梳理、汇总和分析,分类分级制定化解措施。重大风险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工作,严防迟报、漏报、瞒报。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动态上报,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

(四)严肃考评问责。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全局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确保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关于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二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及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以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解决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本行业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努力实现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和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两个继续下降”的目标,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机制。一是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二是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三是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四是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五是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二)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打建设单位规避招标,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

严打施工、监理单位严重做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严打工程项目不认真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规定,“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聚焦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管理,重点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电梯维保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是否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整治违法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加强村镇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排查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实行动态监管,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不住危房,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五)加强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运行安全和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生产经营场所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消防、用电、仓库管理情况,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指导供水企业全面排查供排系统,强化供水管线、水厂、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

指导供水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重点时段的供水调度及应急水源调配;

指导供水企业加强供水水质监测项目和频率,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营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行业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落实监管职责和行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推进落实机制;

做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重特大事故指标刚性约束,实行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严格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认真排查评估本系统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明确落实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岗位,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要求治理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安全风险,切实整改问题隐患。

(四)抓好督导检查。各相关股室(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分管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五)严格追责问责。各相关股室(部门)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关于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我所根据辖区内7个行政村调解委员会队伍实际,组建完成了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并在1月5日会同牛头店司法所对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坚持注重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区民警认真执行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2、强化矛盾纠纷的调解责任者,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根据谁的责任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包办制,各责任区民警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有效

地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

4、进一步强化非正常越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当事人由于对相关部门的处置结果不服或出于某种目的,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闹访、静坐等情况发生时,派出所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赶往现场,做好安抚、化解、劝返工作,负责将上访群众劝回,平息事态。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治理。二是抓好调处环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防范环节。充分发挥村民调解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关于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四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区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确保在6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我区涉军人员不发生突发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得力而产生社会炒作和负面舆情,为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军信访问题,做到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1、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两参人员”信访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两参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化解。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

成立区民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中涉军信访的各种问题。各办事处民政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把专项行动作为确保青奥会、省运会顺利举行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对涉军信访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督导,对专项行动负总责,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纠纷要带头包案、亲自推动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涉军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交办积案化解情况等,6月20日开始通报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情况。对矛盾纠纷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重点地区,加大指导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事处开展专项活动进行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考核奖惩。专项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办事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问题不解决引发去省进京集访或个人极端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办事处按照《区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以下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主要任务是:对全区涉军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

1、全面排查。各办事处负责组织排查本辖区内涉军群体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纠纷。

2、突出重点。紧紧盯住涉军退役人员进京去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案件等进行重点排查。

3、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登记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础。

(二)集中化解阶段(6月26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责任,集中化解,做到“三个到位”,即工作责任到位、化解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前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基本化解掉。

1、统筹推进。各办事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涉军信访态势,统筹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指导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各办事处负责涉军信访的同志要认履行职责,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亲自包案化解信访难题。

3、分类化解。对涉军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能就地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各办事处集中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包挂、责任落实、重点问题解决等实施方案,于7月1日前书面报区民政局优抚科。

(三)就地稳控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围绕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停诉息访的人员进行就地稳控,做到“三个防止”,即防止已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出现反弹,防止未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去省到市上访,防止发生个人极端行为。

1、开展“回头看”。一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二看矛盾纠纷是否处理到位,三看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对问题没有化解到位、信访人尚不稳定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头补”、“回头做”,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2、稳控重点人员。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要将曾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组织进京去省集体访的重点人员、可能利用敏感时段择机上访和煽动闹事的重点人头全部纳入视线,密切掌握动向,逐人压实教育稳控责任,动员各方力量落实好稳控工作措施,确保这些人员不挑头、不失控,不参与各种串联聚集活动。

3、及时劝返接回。对在青奥会、省运会期间去省到市上访的涉军人员,各办事处要进行现场接访和教育劝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返、及时稳控,决不允许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关于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五

为切实做好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竭力化解,强化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矛盾就地化解,人员就地稳定,在全镇形成群防共治,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确保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为高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将越级上访人员控制在镇内,实现“两会”期间零赴京上访。

成立高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谢文琪

第一副组长:潘海亮

副组长:易秉芝

成员:朱俊刚、欧阳小兵、龙水云、龙双全、刘琦君张建军、许明、王茂生、刘根明、高美华、宋育波、陈秋根、潘伟昌、秦烺、施勇刚、镇综治办主任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处理本地区、信访维稳工作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将本地区可能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将劝返人员及时接回当地进行教育、稳控、处置。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立即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到位。对重点人员,要落实专班,多对一帮扶,人盯人稳控。对已排查出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各村、社区要将包案责任落实情况、调解处理情况报镇综治办。

(二)开展“两会”期间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各村委、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部署,争取把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在“两会”召开之前;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也要有进一步的稳控措施,确保这些突出问题不激化,不演变成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制定教育稳控措施,盯死看牢重点对象。把信访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曾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闹访人员、上访组织挑头人员和新摸排出的重点上访人员和群体上。各村、单位对可能进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彻底打消其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员,要成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重点信访群体,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动向,强化挑头人员稳控措施,及时打掉串联链条。要坚决实行镇、村干部对重点人员“一对一”方式盯死看牢,确保稳控在当地。对确认在当地失控或已经在进京途中的,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重点管控坚决消除隐患。切实抓紧开展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筛查,通过逐村、逐组、逐户的排查方式,搞清情况,摸清底数,逐一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登记建档,重点做好高风险患者的信息甄别等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流动人口和人员密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坚决防止其肇事肇祸。要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和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随访,确保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隐患。

(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及时化解涉稳问题和疏导劝返上访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及县、镇主要领导指示,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疏导劝返应急工作组,明确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访情,各村、社区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疏导劝返工作人员,迅速做好疏导和劝返。不给高城抹黑,全力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秩序。

各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防范、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本系统涉稳人员的稳控、劝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劝返不尽职、稳控措施不落实或该解决的解决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响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

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当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以下处罚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1、凡发生赴京访的,所在村书记降为副职使用,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检讨,镇党委书记约谈,上访对象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负责。

2、凡出现赴省访的,所在村书记及驻村领导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负责。

3、凡发生赴市、县重复访或多次访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关于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六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牵头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程跟踪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方案落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关于化解自伤自残案件心得体会七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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