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划定。现公布如下:
1.美术学类:本科360分。
2.设计学类:本科370分。
3.美术与设计类:专科140分。
4.音乐学类:本科355分;专科140分。
5.音乐学(理论)类:本科395分。
6.录音艺术类:本科370分;专科140分。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本科405分。
8.音乐表演类:本科310分;专科140分。
9.戏剧影视表演类:本科355分;专科140分。
10.播音与主持类:本科370分;专科140分。
11.舞蹈类:本科295分;专科140分。
12.服装表演类:本科295分;专科140分。
13.编导类(文科):本科445分;专科140分。
14.编导类(理科):本科415分;专科140分。
15.书法学类:本科395分;专科140分。
16.美术与设计类(对口招生):本科245分;专科120分。
17.体育类:本科345分;专科140分。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 ——
·停电检修!自贡这里用电将受影响,涉及四区两县这些地方......
·最新!自贡市义务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富余学位公布!
如果觉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