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通告
根据12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4月1日 起由税务机关征收。从9月1日起,将进入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将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暂住地)乡镇(街道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在绵高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按原渠道办理参保。
二、缴费标准
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9月1日开始,2月29日截止。请务必在2月29日前完成缴费,否则将无法享受度医保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扣
城乡居民缴费人持本人银行卡(社保卡),与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绵阳商业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并足额缴存应缴费款,由税务部门定期发起扣款指令实现银行代扣。以前年度已用本人银行账户签订的居民医保扣款协议继续有效,原协议扣款账户非缴费人本人的,需到相关银行解除协议后重新签订。
扣款协议的签订可通过合作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柜面)、税务非接触式缴费(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社区村(组)代征点等渠道办理。
(二)银行代收
无法签订扣款协议的城乡居民,可通过银行代收方式完成缴费,税务部门委托的各代收银行支持缴费方式如下:
1.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网银、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2.农业银行:手机银行、移动pos、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3.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银、柜面缴费。
4.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银、移动pos、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5.农信社:手机银行、网银、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6.邮储银行:网银、自助终端、柜面缴费。
7.绵阳商业银行:手机银行、柜面缴费。
(三)税务非接触式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税务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四)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学校代收
未签订扣款协议的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选择到所属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代收点办理缴费业务;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代缴保费。
(五)办税服务厅征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缴费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刷卡缴费。
五、咨询电话
广大缴费人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致电当地人社、医保部门;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江油市:税务局3590698;医保局3267097;人社局3258196
主 办:雁门镇文化服务中心
承 办:雁门镇“清江云锣”编辑部
编 辑:高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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