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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开始了!

时间:2022-04-30 15: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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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开始了!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患者(包括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及原新农合参保人员)。

二、申报时间

9月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申报病种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不含非小细胞肺癌)

2、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透析)

3、异体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

4、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5、糖尿病(不含Ⅰ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6、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7、肝硬化

8、帕金森氏病

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0、类风湿性关节炎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重症肌无力

13、精神分裂症

14、股骨头坏死

15、硬皮病

16、丙型病毒性肝炎

17、支架术后

18、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19、干燥综合征

20、冠心病(非隐匿性)

21、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不含耐多药肺结核)

22、强直性脊柱炎

2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4、癫痫病

四、申报地点:

所辖区乡镇卫生院结算窗口(河雍、会昌办事处在市中医院,大定、河阳办事处在河阳卫生院)。

五、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表(领表在辖区卫生院结算窗口,河雍、会昌办事处在中医院、大定、河阳办事处在河阳卫生院)。

(2)近三年住院病历复印件(以加盖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为准,若提供的为非红色印章复印件,但在医保结算系统中查询到该次住院记录的,其复印病历可以采用)、确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应是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以及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

(3)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4)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照片1张。

温馨提醒

1、慢性病审批时,城乡居民医保只认定一个病种。

2、恶性肿瘤、肺结核、支架术后、丙型病毒性肝炎、异体器官移植一个月申报一次(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一个月申报一次。

4、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孟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0391-8199900

来源:孟州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张晨 于晶

校阅:杨焱辉 主编:汤晓冬

监制:周东波 总监制:宋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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