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公安局江孜公安昨天
江孜县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违法行为通告
广大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相关规定,经核实,以下车辆属于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证属于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状态,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自公告后立即到日喀则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12号)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系统将自动强制注销。并且,车辆所有人承担一切因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引起的法律后果,同时日喀则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对相关机动车进行公告牌证作废。
为督促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消除驾驶人源头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日喀则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停办存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的车、驾业务;驾驶人按规定办结审验手续后,恢复办理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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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顿珠
编辑: 达扎西
供稿: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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