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康复,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糖尿病康复 > 肃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病医药费用报销通知

肃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病医药费用报销通知

时间:2022-11-17 03:16:31

相关推荐

通 知

辖区内居民: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制度,减轻特殊慢性病患者的看病经济负担,提高参保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根据酒泉市医改办《关于印发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的通知》(酒医改办发〔〕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肃州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病医药费用报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当年城乡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可提出门诊慢性特殊病报销申请。

二、报销病种(50种)

I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II类(18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肌病并发心功能不全2级以上,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1年内,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1年内,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

Ⅲ类(18种):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1年内,格林-巴利综合症,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肾病综合症,脊髓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症,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

Ⅳ类(7种):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黑热病,疟疾,克汀病,普通肺结核(活动期)。

三、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报销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患者实际费用的75%比例计算报销,超过年度限额医保不予报销。其中:

I类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60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20000元;

Ⅱ类苯丙酮尿症儿童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14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10000元;

Ⅲ类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00元;

Ⅳ类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2000元。

四、定点医院

门诊慢性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为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五医院,油田医院。

五、诊断管理

1.参保患者在所就诊的门诊慢性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符合门诊慢性特殊病的出具《门诊慢性特殊病诊断证明书》(附件1)。对符合地方病的门诊慢性特殊病由肃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相关地方病诊断证明书,对于苯丙酮尿症等特殊疾病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患有多种慢性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按补助标准中最高病种开具证明,不开第二诊断,不重复享受报销。糖尿病伴并发症指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且具有心、脑、肾、眼底损害、糖尿病足一项及一项以上者;2级及以上高血压病指血压达到2级及以上高血压的诊断水平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是指一年之内有脑出血、脑梗塞者;恶性肿瘤为放化疗;其它病种都应严格按照相应病程开具,不得将不符合慢性病诊断标准的病例诊断为相应标准。

2. 各门诊慢性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管理领导小组,按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分类,指定3-4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医师作为诊断医师,严格依据相应标准进行诊断,诊断书必须由医院医保科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

3.I类、II类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诊断需提交近两年在肃州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含省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等资料或近期检查资料。III、Ⅳ类门诊慢性特殊病提交近半年在肃州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住院病历复印件或相关检查单等资料。

六、报销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患者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向所在乡镇社区(含辖区学校、幼儿园)申报,填写《门诊慢性特殊病报销申报表》过期再不予申报。

2.提交的资料:

(1)《肃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病诊断书》:由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院或解放军第二十五医院、油田医院出具。

(2)机打门诊发票: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五医院、玉门油田医院当年门诊医药费发票(除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标注药品名称)。对于白血病、乳腺癌的特殊用药的定点按甘人社通〔〕389和390号文件执行,限额按I类执行。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对相应进行慢性病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机打发票可纳入报销范围。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酒泉市农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乡镇、社区要认真审查核实所提交的资料,将门诊慢性特殊病诊断书、发票、身份证复印件与银行账户复印件、相关检查单按顺序粘贴在申报表后,并填写《肃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病报销申报汇总表》。符合申报标准的进行系统录入汇总,逾期不申报或提交资料不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监制:马天才 主编:孙珍 编辑:刘琴

发现更多精彩

关注公众号

如果觉得《肃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病医药费用报销通知》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