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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华作为有妇之夫通过网络微信交友认识了李某、廖某、李某某、吴某、陈某等人,通过建立恋爱关系,以结婚为“目的”三番五次骗取钱财......9月11日下午,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康盛华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法 院 审 理 查 明
(一)诈骗部分至期间,被告人康盛华隐瞒其已婚的事实,假借与被害人李某、廖某、李某某、吴某、陈某谈恋爱的方式,虚构与冯某合作做生意的方式,骗取她们的信任后,虚构各种理由诈骗上述被害人钱财共计266188元,并将骗来的钱用于赌博、日常开销等。(二)信用卡诈骗部分期间,康盛华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李某的身份申请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信用卡,当得到上述信用卡后刷出20000元供自己使用。
法 院 认 为
被告人康盛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66188元,数额巨大;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康盛华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罪名成立,应依法予以惩处。
被告人康盛华一人犯二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 官 提 醒
希望各广大青年男女,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感情应是建立在平等付出的基础上,不是一味的索取,也不是盲目的给予,更不能以“爱”的名义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婚恋交友也要擦亮眼睛,谨防他人打着“爱情”的幌子,利用婚恋进行诈骗。
译 | 发仔 来源 |岑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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