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建议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
2、由新生儿母亲到场办理,如母亲不能到场办理需填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建议委托新生儿父亲办理。
3、新生儿姓名一经打印无法更改,谨慎起名。
4、务必认真审核“《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全部信息,如因领证人审核信息不认真出现《出生医学证明》错误,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携带证件
1、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石家庄市母子保健卡。
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如产后补办母子保健卡者,需提供产妇住院病历1份)。
4、如新生儿母亲不能到场办理,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不得涂改;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水笔或钢笔填写)。
办公时间
每天8:00-17:30
咨询电话
0311-89911709
超过30个工作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
办理人员
由新生儿母亲到场办理,如母亲不能到场需填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建议委托新生儿父亲办理。
携带资料
1、石家庄市母子保健卡。
2、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病历首页、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复印件各1份;(到病案室复印;电话:0311-89911731;
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5、如新生儿母亲不能到场办理,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不得涂改;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水笔或钢笔填写)。
办公时间
每天8:00-17:30
咨询电话
0311-8991170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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