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等
妊娠期高血压、无严重表现子痫前期(轻度):37 周。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38~39 周。
分娩方式:如无其他产科剖宫产指征,可阴道试产,如不能短时间分娩,病情加重,可放宽剖宫产指征。
2重度子痫前期(伴严重表现子痫前期)
妊娠<26 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妊娠。
孕 26-28 周根据母儿情况及当地医疗条件决定是否期待治疗。
孕 28-34 周,若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 24-48 小时病情仍加重,促胎肺成熟后应终止妊娠;若病情稳定,考虑期待治疗。
妊娠 ≥ 34 周,考虑终止妊娠。
3重度子痫前期合并并发症、子痫
子痫:控制病情后,尽快终止妊娠。
重度子痫前期发生母儿严重并发症:稳定母体状况后尽早在 24 或 48 小时内终止,而不考虑是否完成促胎肺成熟。
分娩方式:重度子痫前期及以上,考虑剖宫产。
4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轻度 ICP:38-39 周(≥ 38 周,阴道分娩)。
重度 ICP:孕 34-37 周之间(最好 ≥ 35 周)但需结合患者的治疗效果、胎儿状况及是否有其他合并症等。
复发性 ICP:曾因 ICP 至围产儿死亡(≥ 35 周)。
总胆汁酸 ≥ 20umol/L(37 周)。
以下情况需尽快剖宫产:
① 总胆汁酸大于 100umol/L;出现黄疸;胎儿能存活② 胆红素大于 20 mg/L,(≥ 34 周)③ 高度怀疑胎窘,(>28 周)④ 宫缩 >4 次/小时或强度 >30 mmHg;药物治疗无效。(≥ 32 周)⑤ 胎盘功能减退或 NST(-)。
分娩方式:轻度可经阴道分娩,重度行剖宫产
5急性脂肪肝
一旦确诊或高度怀疑,无论病情轻重,立即终止妊娠。
分娩方式:原则是力求迅速分娩(预计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的,立即剖宫产)。
6前置胎盘
▷ 无症状的边缘性前置胎盘:38 周终止妊娠。
▷ 无症状的完全性前置胎盘:37 周终止妊娠。
▷ 无症状前置胎盘合并胎盘植入者:36 周终止妊娠。
▷ 部分性前置胎盘,根据胎盘覆盖宫颈内口情况适时终止妊娠:产前出血但不存在致命性大出血、胎窘,可期待至 36 周。34-36 周之间,反复阴道流血,考虑提前终止妊娠。
分娩方式:边缘性前置胎可阴道试产,部分性及完全性前置胎盘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7前置血管
34 - 35 周,剖宫产终止妊娠。
▷ 若发生前置血管破裂,胎儿存活,立即剖宫产。
▷ 若发生前置血管破裂,胎儿死亡,可阴道分娩。
8系统性红斑狼疮
▷ 整个妊娠过程病情稳定,38 周终止妊娠,(阴道分娩)。
▷ 妊娠前 3 个月即出现明显 SLE 病情活动、危及母体安全、胎盘功能低下危及胎儿、治疗无效、出现并发症(重度高血压、精神神经异常、脑血管意外、重度肺动脉高压、24 小时尿蛋白 >3 g)。无论孕周,尽快终止(剖宫产终止妊娠)。
9心脏病
◇ 心脏病妊娠风险 I-II 级且心功能 I 级:足月(阴道分娩予心电监护、分娩镇痛,避免产程长)。
◇ 心脏病妊娠风险 III 级且心功能 I 级:34-35 周;有良好监护条件:37 周终止妊娠。
◇ 心脏病妊娠风险 IV 级:32-34 周。凡出现严重心脏并发症或心功能下降均提前终止妊娠。
◇ 心脏病妊娠风险 V 级:禁忌妊娠,一旦诊断立即终止妊娠。
10肺动脉高压
► 重度肺动脉高压(> 80 mmHg):一旦怀孕,尽快终止,最好 22 周之前。
对于坚持妊娠或孕晚期确诊,32-36 周择期剖宫产;若病情进展,立即终止。
► 中度肺动脉高压(50 mmHg--80 mmHg):32-34 周,若出现心脏并发症或心功能下降及时终止。
► 轻度肺动脉高压(<50 mmHg)且心功能 I 级:良好监护下,37 周终止妊娠。
11妊娠合并阑尾炎
▷ 一旦确诊,积极抗感染同时行阑尾切除术,不常规推荐阑尾切除术中终止妊娠。
▷ 以下情况均需考虑终止妊娠:术中暴漏阑尾困难、阑尾穿孔并发弥漫性腹膜炎、盆腔感染严重、宫腔感染、胎儿已成熟。
12高龄妊娠
▷ >40 岁孕妇,39 周终止妊娠。
因为 40-44 岁孕妇 39 周的死胎风险相当于 25-29 岁孕妇 42 周的死胎风险。
13双胎
① 双绒双羊(DCDA):38~39 周终止妊娠。
② 单绒双羊(MCDA):无并发症,35-37 周,可至 37 周终止妊娠。
③ 单绒单羊(MCMA):32-34 周终止妊娠。
14妊娠期糖尿病
① 不需胰岛素治疗的 GDM:39 周左右入院,40 周终止妊娠。
② 糖尿病合并妊娠、需胰岛素治疗的 GDM:39 周终止妊娠。
血糖控制不满意或出现母儿并发症,应及时收入院观察,根据病情决定终止妊娠时机。
③ 需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合并妊娠:38-39 周终止妊娠。
④ 有死胎、死产史、并发子痫前期、羊水过多、胎儿生长受限(FGR)、胎盘功能不全、血糖控制不满意者确定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并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
15羊水过少
◇ <36 周:促胎肺成熟(<35 周)、严密监测胎动、NST、胎儿生物物理评分、超声动态监测羊水量、脐血流 S/D 值。
◇ 36~37 周,胎肺已成熟者,应及时终止妊娠。
16羊水过多
◇ 轻者 39~39 6 周终止妊娠。
◇ 自觉症状严重者,妊娠 ≥ 34 周,胎肺已成熟,可终止妊娠。
17胎膜早破
◇ <24 周:建议引产。
◇ 24-27 6 周:家属意愿(引产或期待)。
◇ 28-33 6 周:期待治疗(此时宫缩抑制剂、抗生素、促胎肺成熟药物的使用时机均为立即使用)。
◇ ≥ 34 周:引产或剖宫产终止妊娠。
注: 硫酸镁 48 小时(<32 周需要作为胎儿神经系统保护剂使用。32-34 周可以作为宫缩抑制剂使用,但不为首选)。
18瘢痕子宫
① 无并发症:39-40 周终止妊娠。
② 前次为古典式剖宫产、既往子宫破裂史:36~37 周终止妊娠。
③ 有广泛或复杂子宫肌瘤剔除术史:37~38 周终止妊娠。
分娩方式: 无并发症为可选择性剖宫产,其余应行剖宫产。
19胎盘早剥
◇ 0~I 级胎盘早剥:<35 周,病情稳定,保守治疗。
◇ I 级胎盘早剥,出现其他剖宫产指征;ll 级胎盘早剥,不能在短时间内结束分娩;III 级胎盘早剥;产妇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均应立即剖宫产。
20胎儿生长受限
① 胎儿状态良好、胎盘功能正常:38~39 周终止妊娠。
② 若出现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消失:≥ 34 周终止妊娠。
③ 出现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倒置:≥ 32 周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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