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要求,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交叉感染,保障您的健康,建议您分时段预约就诊,减少等候时间,预约方式:电话预约、微信预约、现场预约。即日起,来我院就诊须知以下管理要求:
1.来院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名就诊。
2.请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入院时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使用后的口罩请放置到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桶内,请勿随意丢弃;
3.请从医院预检分诊处有序入院,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预检分诊信息登记、如实填写患者就医明白纸等;
4. 我院严格执行健康通行码查验制度,所有进出人员一律查验健康通行码, 对未持有健康通行码或持有黄码、红码的人员,一律严禁进入。
5.请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刻意隐瞒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和症状者,需负法律责任;
6.挂号、就诊、候诊及办理入院手续时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7.请自觉配合执行医院门诊就诊秩序,避免二次聚集;
8.我院不设发热门诊,出现以下情况,请尽快到定点医院(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市中医院、奇山医院、海港医院、芝罘医院)就诊。
(1)发热(≥37.3℃)和/或呼吸道症状;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2)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境外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及居住史,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4)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境外等疫情高发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两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9.患者住院期间需严格服从医院安排,配合做好院内排查,不得随意离开病房,每位患者限一位陪护人员,由我院发放陪护卡,持卡陪护,并在进入病区前请您务必进行手部消毒、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谢绝来院探视、探望,提倡电话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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