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黑河市爱辉区
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零售药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黑龙江省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规程(暂行)》等有关要求,现就黑河市受理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规程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依法经本地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依法经本地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资格的零售药店,正式运营3个月后可按照规定申请成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二、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条件
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条件至少包括:遵守国家有关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稳定的执业场所,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设备和信息系统;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等。
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条件至少包括:遵守国家有关医疗保险、药品管理、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内部保证制度和设置;建立了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稳定的经营场所,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设备和信息系统;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等。
三、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材料
(一)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材料
1、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证、开户行许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黑河市爱辉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复印件盖公章
(二)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
1、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证、开户行许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黑河市爱辉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一式两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复印件盖公章
四、受理时间、受理地点
正常工作日时间,报送爱辉区医疗保障局稽核审计股(爱辉区医保局302室、咨询电话:6104712)。
五、受理时限
自接收申请受理到完成评估工作,时限为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个月。
爱辉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
服务中心稽核审计股
9月17日
监制/疯一样的男子
来源/爱辉医保
原标题:《关于受理黑河市爱辉区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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