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对政策进行修订
我市于实施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穗人社规字〔〕3号,以下简称《通知》),极大地减轻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广州市进行了机构改革,调整优化了机构和职能。鉴于《通知》的有效期未满,为延续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有必要按规定对《通知》进行修订。
二、政策调整的内容
按照《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及《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对原《通知》中各机构名称予以修改。其中: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改为“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修改为“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政策实施后,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情况
此次修订政策,只是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对《通知》中的机构名称进行了调整,职工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的范围及标准均维持不变,因此,参保人享受相应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是维持不变的。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文件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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