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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某上市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事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时间:2021-03-04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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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某上市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事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证监局在对辖区某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从7月开始投资一家海外公司并陆续增持至今。截至7月20日、12月1日、6月30日,公司持有海外公司的股份比例分别为12.69%、42.86%和40.03%。深圳证监局核查发现,7月至12月以前,公司对海外公司投资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公司于7月20日投资成为海外公司第二大股东,且委派1名董事并多次参与海外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并之后陆续增持海外公司股份。公司自7月即已对海外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故7月至12月以前公司对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影响到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二是关联交易定价内部控制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瑕疵,且披露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执行不完全一致。

此外,公司还存在个别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公司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 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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