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郁成江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象山县环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荣泰路交叉路口时,追尾前方小型轿车,造成他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郁成江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月17日,郁成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12月13日、1月23日,郁成江分别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党籍处分。(宁波市纪委监委)
如果觉得《宁海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郁成江醉酒驾驶被开除党籍》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