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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税局 郑州国税局待遇

时间:2022-01-22 20: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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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税局 郑州国税局待遇

【郑州市税务局:“减退缓”税费赋能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郑州头条#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相关数据显示,郑州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7.71万户;,郑州将力争新增市场主体25万户以上。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红利的支持。

近年来,郑州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打好“减退缓”税费“组合拳”,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用实打实的“税力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详情:郑州市税务局:“减退缓”税费赋能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郑州税务局发布欠税公告,209家企业欠税金额约32亿元

#郑州#

#欠税公告#

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发布了《欠税公告》(郑税公告字〔〕第2号),对郑州市截至一季度末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涉及209家企业和4名个人。

209家企业涉及医药、房地产、建筑、食品、电子科技等多个行业,欠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共计3189462300.64元。其中,有四家企业欠缴的税款超过亿元,分别为:

1.新郑鼎某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欠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02263.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65129.35元,房产税2913253.25元,企业所得税392299887.38元,增值税45914153.94元,合计445394687.42元;

2.河南省新某医药有限公司,欠缴增值税91163719.84元,企业所得税117508358.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37094.76元,合计213009173.15元。

3.河南省瑞某医药有限公司,欠缴城市维护建设税4809469.84元,地方教育附加1374134.25元,教育费附加2061201.34元,企业所得税73182362.29元,增值税84885408.24元,合计166312575.96元;

4.河南裕某置业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163314734.76元。

#逃避追缴欠税罪#

#欠税#

#郑州头条#

郑州市税务局:聚焦电商直播、股权转让、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等,共计核实应缴税款18.55亿元,入库税款及滞纳金12.19亿元!

郑州市税务局:“三步法”跑出“以数治税”加速度

日期:-05-23 09: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组建税务大数据团队,运用“准”“快”“严”三步法,充分释放创新动能,跑出“以数治税”加速度。

一、强化风险分析,问题找的“准”。郑州市税务局高标准建强税务大数据团队,充分整合全市税务系统人力资源,自3月已组建市级团队8支,共29人,大大提升了风险分析能力;郑州市税务局团队采用内部数据比对、外部数据获取、互联网数据加工等多种方式,持续挖潜税务大数据价值,聚焦电商直播、股权转让、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等新经济、新形势、新业态,精准找出风险点,共计核实应缴税款18.55亿元,入库税款及滞纳金12.19亿元,其中核实应缴税款2.98亿元,入库税款及滞纳金2.56亿元,在“以数治税”精准分析上探索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二、强化稽查联动,反应速度“快”。为实现税款快速入库,郑州市税务局建立“风险+稽查”快速反应机制,按照“五有”标准(有联络员、有移交标准、有交接手续、有反馈要求、有时限要求),对于前期分析后风险点准确、企业配合度不高、税款额度较大且限期内未入库的企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接受移交后每周四向风险局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督促入库。经提醒督促仍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稽查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目前,税收风险管理局和稽查局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通过快速应对机制向市稽查局移交13户,已立案检查2户,4户共计入库税款及滞纳金7614.32万元,在提升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方面跨上了新台阶。

三、强化风险管控,执法风险“低”。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质效,严把执法风险关,加密案件抽查复核频次,及时做好问题整改,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不断总结风险疑点、应对方式、经验规律,建立了算法模型7个,编写典型案例10个和行业指引3份,形成专题分析报告3份,健全了监管体制,跑出了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准执法,“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的加速度,在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务执法新体系上迈出了新步伐。

4月8日,郑州市税务局来了一群“特殊”的纳税人,他们走进税邮服务区体验发票申领邮寄流程,前往数据处理区查看网上办税业务集中处理情况,站在数据展示区的监视大屏前查看网厅业务数据动态分析。

他们当中有网络媒体记者,也有本地知名网络大V,此时,他们正在郑州市税务局参加“税务体验日”活动。

网络大V体验办税缴费网上办

举办媒体和网络大V体验办税活动是郑州市税务局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实地办税、现身说税,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第一视角深度体验郑州市“数字税务”建设成效。

据大河网记者了解,近日,郑州市税务局拉开了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宣传月期间,郑州税务将开展“‘郑在说税·云课堂’网络直播”“‘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媒体集中采访活动”“‘我把税法说明白’短视频大赛”等9项宣传活动,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前一到大征期,税务局里办事的人就特别多,要等很久。现在有了网上办,就可以避免到现场等候了。”“以前总觉得办税缴费填表难,流程复杂,还要排队等候,现在网上办税服务不断加码,我觉得轻松多了。”大V纷纷对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数字税务让办税缴费更智能

据大河网记者了解,郑州税务出台了《数字税务建设三年规划》,将数字税务作为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税收治理精准化、税收服务便捷化的重要创新实践,助力税收工作加速驶入数字化“跑道”。

目前,郑州税务网上业务处理中心共受理全市纳税人网上发起的28个涉税事项,预计今年将完成82项高频业务上线处理,最大限度实现“不见面办业务”。

“郑好办”上线办税缴费新功能

近日,作为郑州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一网通办”“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创新实践,郑好办App办税缴费功能正式上线,实现由“线下办”变为“线上办”,由“群众跑”变为“数据跑”,打造“一站式”统一联办和“套餐式”自由选办服务模式。

目前,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共开通涉及市民八项办税缴税业务和九项涉税查询业务。具体包括: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船税申报、新房契税申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四项缴税业务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使用社保唯一流水号社保费缴纳四项缴费业务,同时提供九项涉税查询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涛表示:“税务部门要把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宣传好、落实好,结合‘一网通办’‘一件事’改革,推动更多税费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不见面 办业务” 网络大V深度体验郑州“数字税务”-大河网

#郑州头条# 今天是10月31日刚接到税务局工作人员通知:转自市局通知【1031】工作通知:转发省局通知,据悉部分单位10月份征期延长至11月15日,将影响纳税人开票和勾选,请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关于开票。10月份开票截止日是10月25日,即10月25日之后未抄报申报的企业税控设备将锁死无法开票,直至企业完成抄报申报后清零解锁。这个截止日设置是9月份由税控系统写入纳税人端开票软件的,无法后台逐一修改。建议企业有网络条件的尽量在今天完成远程在线逾期抄报,不然11月以后可能需要到大厅抄报。二是勾选。10月征期(含延长至11月份),在31日(今天)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在11月份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延期认证功能,具体条件见操作手册。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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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税款# 】近日,响应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主播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税务局与该主播取得联系后,其当即表态服从税收管理并分15笔结清了税款。[思考]#郑州追征网红600多万元税#

#郑州头条# 地标郑州市,[玫瑰]刚刚接到税务局工作人员通知:

关于报送11月税收收入预测的通知

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提高我局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根据省市局相关要求,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确预测本单位(公司)11月税收入库金额和退税金额,尤其是10月征期因疫情未入库将于11月入库的税款。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第17号)规定,原应于11月入库的制造业缓税将继续后延四个月,将于3月征期内入库。所属期为9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做好政策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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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银携手!郑州银行签约郑东新区税务局,精准纾困中小微 】11月26日上午,“税银助企 共创未来”签约仪式在郑州举办,郑东新区税务局与郑州银行现场签订“税银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税银互动”战略合作关系。据了解,双方将从金融优惠政策支持最大化、办税缴费服务最优化两个方面,切实解决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针对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税银携手!郑州银行签约郑东新区税务局,精准纾困中小微

【据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伟、孟飞为获取非法利益,冒用“李某、邹某

杨某”等公民身份证,在郑州市工商

机关办理郑州永顺金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变更登记,在税务机关领取大量增值

税专用发票,在农业银行、郑州银行

等银行开设账户,办理银行卡用于伪

造资金流水,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

下,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

为抵扣所开出进项税额,被告人孙

伟、孟飞通过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方式进行抵扣。被告人王卫华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获利,通过孙伟以永顺公司名义向郑州华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税务局稽查认定,12月22日至3月15日期间,永顺公司名义向省内外7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7份,金额41139177.29元,抵扣税款6993660.11元,价税合计

48132837.40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13份,金额为1294033.33

元,抵扣税款219985.67元,价税合

计1514019元;无货抵扣海关进口增

值税专用缴款书134份,税额

6180517.03元。永顺公司向郑州华

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金额1706684.65元,税

额290136.39元。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性

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孙伟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孟飞犯虚开增值税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王卫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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