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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医院 瑞金医院彭承宏事件处理

时间:2019-10-23 04: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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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医院 瑞金医院彭承宏事件处理

#陶勇医生评瑞金医院伤人事件# 又是一起医患矛盾,甚至冲突。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日前发生一起男子持刀伤人事件,有多位人员受伤,伤者中包括儿童和医护人员。

民警到场处置,发现一男子在院门诊部七楼内持刀劫持群众。在犯罪嫌疑人准备伤害人质和处警民警时,民警开枪将其击伤制服。受伤群众正无生命危险。

在中国,好像医患冲突过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

事发后,有多位知名医疗博主呼吁普及和加强医院安检措施。

曾经历过伤医事件的北京朝阳医院眼科主任医师陶勇说,建议医院尽快安装安检设备,落实安检制度。

陶勇说,地铁站因为出入流量大,人员混杂,从公共出行安全考虑,基本都配备了安检设备。医院人流量也大。许多北上广深的知名三甲医院,每天接待全国各地的患者人数更多。可能存在心怀不轨或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歹徒混入医院。而医院内还有大量忙碌的医护人员、老弱病幼等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更加周全、仔细的保护和关爱。

而医院自身的安保力量往往不足以应付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导致事态严重。

他从业内人士角度说,各地多起院内行凶事件,给医护人员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让不少医生质疑自己的职业价值,也让很多原本有志学医的孩子听到这种消息,都不敢填报高考志愿了,望而却步。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病人,伤医行为,寒了医护人员的心,恶化了医患关系,最终伤害的是患者,每个人和家人。

根据公开资料,截至7月,北京已实现三级医院安检全覆盖。

比如,天坛医院安装摄像头、一键报警装置、人脸识别系统实现公共及重点区域全覆盖,还把监控、一键报警、巡更、人脸识别、安检等五大系统的数据整合到医院安全管理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安检和保安,这是一种“硬保护”,在最表面一层,将可能伤害医护人员的潜在施暴者隔离在院区外,这既是对被列为目标的医生的保护,也是对所有在医院内工作和就诊的医患的保护。

这种保护有一定意义,至少给医院保障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是对大多数人利益和安全的保护。

但这种硬保护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或者说治标没治本。

就算报复者不在医院内行凶施暴,也有可能等医生下班或在跟踪的路上下手,对医生造成伤害。

所以深层次的矛盾是医院有没有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让病患感觉到医生尽心尽力,就算治病未能最终如愿,医生在过程中有没有投入精力救治,病人和家属是能非常清楚感觉出来的。

伤医事件毕竟是极其个别的事件,部分就是因为病患对医院的服务严重不满,走投无路而走极端。

医生不是神仙,他们不一定包治百病,就算病人对医生有一万分的期待,最终结果也取决于病人实际情况和医疗条件,甚至运气,没人能打包票。

我相信,医生只要尽心尽力,病患就不会以怨报德。

这方面,医德就起决定性作用。

医生是一个特殊服务行业,与人健康和生病打交道,医德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比医术更高的要求。在安装多重安检装置的时候,医生要把病人当自己家人看待,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和纠纷。

于今日,也就是7月9日中午,于上海瑞金医院,发生了一起暴徒持刀伤人事件。但好在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的优秀干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瑞金医院,并以雷霆之势解救了人质、抓获了暴徒。这是一周之内发生的第二起公共场所持刀伤人事件,上一次是在威海路成都北路路口。冲动是魔鬼!纵然有天大的委屈,也不能用暴力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伤害无辜人民群众,更是天理不容!

一些心理素质欠佳、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确实较易在被封控两个多月之后在心底里生起不良想法。再加上这几日上海持续高温,就更容易让人火气上涌、血性激增。但这都是客观因素!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主要还是个别人主观上的极端想法、激进思维!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商量?!偏要动刀子吗?!冤有头,债有主,非得伤害无辜群众吗?!

针对医务工作者的暴力行为,是极端可耻的!就算是家人因医疗事故而不幸离世,也可以通过正常程序来追责并获得赔偿嘛!就算是自己被医生误诊了,也要豁达一些,想想那句老古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是个别医生态度不好、没有医德,甚至私底下收大额红包,那也只是个别情况,不该仇视整个医生群体!

感谢黄浦区警方较为完美地处理了此次暴徒持刀伤人事件!上海市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公共环境的安宁与和谐,离不开上海警方的恪尽职守和勇于牺牲!#上海头条#

上海瑞金医院发生三人持刀砍伤儿科医生及小儿事件,警察赶到后果断开枪制服!

但愿伤者无忧[祈祷]

#上海瑞金医院一男子持刀伤人致4伤# 头条热榜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公共场所持刀伤害别人都是不能容忍的,犯罪嫌疑人竟然劫持人质,并做出伤害人质和处警民警举动,真是有点丧心病狂,他被击伤甚至被击毙都不值得同情,好在从警方通报来看,现在4名受伤群众正在接受治疗,没有生命危险。

现在医院不都有安检吗?难道瑞金医院没有?如果有,犯罪嫌疑人如何把刀带进医院的?其实,医院应该聘用一些好的年轻力壮的安保人员并配备相关的设备或者装备,在发生这样的紧急情况下能妥善处理,有时候去医院看到很多中老年人在医院做安保,真是有点聊胜于无的感觉。

希望受伤的人早日康复,犯罪疑嫌人得到惩处!

“太吓人了!”上海瑞金医院,发生了一起持刀劫持人质事件,黄浦分局迅速出警后,开枪将犯罪嫌疑人击伤制服。

根据警方通报及相关视频显示,事发7月9日上午11时30分,有人报警称瑞金医院内有人持刀伤人。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发现一名男子在该院门诊部七楼内持刀劫持群众。

在犯罪嫌疑人欲伤害人质和民警时,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制服。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事发后不断有人群从门诊大楼一楼就诊通道人行闸口逆行慌忙逃出。还有一名小孩的身上也有血迹,神情惊慌失措,很快被医护人员用轮椅接走。

在门诊大楼二楼的地板上,还有10多米长的血迹,看着十分触目惊心,应该是有人被砍伤后行经此处所滴落的。

据悉,受伤人员中包括两位儿童,其中一个腹部伤情严重,另一个孩子耳朵被砍伤,仍在救治中。

医护人员也受伤严重,一位儿科主任大腿被砍,手部受损伤,现场还有两名护士受伤。所幸的是,受伤人员均无生命危险。

本次事件中,警方出警迅速,处理果断,通报及时,值得称赞。至于该男子劫持人质的动机是什么,目前尚不得知,有待警方的进一步侦办。

据目前了解,该男子是从二楼的儿科逃到七楼妇产科之后劫持群众,受伤人员中有儿科主任,或许本案的发生,与该男子的孩子就诊有关。

也不排除该男子与医院内的某医生、护士存在情感纠纷或个人恩怨,都有可能。(当然只是猜测)

但不管什么原因,该男子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严重危害到了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至于其行为会构成何罪,还需要结合该男子具体的作案动机,以及劫持人质的目的来具体判断。

从该男子劫持人质的行为来看,应该不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这么简单。无论其劫持人质是何种目的,均可能构成绑架罪。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构成绑架罪,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该条规定,绑架罪在主观目的上,可以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也可以通过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来达成其他的目的。

本案中,无论该男子劫持人质的目的是什么,动机是什么,是为了勒索财物,还是其他别的目的,从其行为构成上看,均可能构成绑架罪。

从量刑上来看,绑架罪是传统几大重罪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可处死刑。即便是情节较轻,也是五年起刑。

而且本案中该男子已经实际控制了4名人质,且造成了人质不同程度的损伤,肯定是犯罪既遂了,而且民警出警后,还意图加害人质和民警,导致民警只得开枪将其制服,其犯罪情节十分恶劣。

4名人质虽无生命危险,但伤情如何,目前尚不得知。如果构成重伤甚至是死亡的结果,那么该男子就可能是无期徒刑或死刑了。(站在被害人的角度,还是希望没事)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该男子是如何将刀具带进医院的,也是一个问题。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戾气极重,不能理性地对待问题,一时想不开,就铤而走险,不惜以身犯险。

医院本身是个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而且医患矛盾、医患纠纷历来就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当然并非特指该医院),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而失去理智。

这可能有多重根源性的原因存在,但安保措施是不容忽视的,毕竟还涉及到很多无辜的人。

而到底是什么原因,会导致该男子如此疯狂?他不知道那些人质是无辜的吗?在民警到场后,依然是如此嚣张,民警只能开枪将其制服!

这背后的隐情,只能等待警方及相关办案机关的通报了。最后还是希望被害人都能安好。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上海一男子医院砍人 警方开枪制服#

今天瑞金医院全院断网,大家只能等着,,太难了。

瑞金医院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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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医院3名上海医生荣获法国国家勋章,中法医卫合作关键在人才培养

治标要治本!瑞金路绍兴路是就是瑞金医院!瑞金路是单行道,连非机动车也是单向!交通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有需求,残疾车当然有需要了”!

我是从河南来的一名患者,叫刘鼎,千里之外的从河南省来到上瑞金医院看心脏内科,瑞金医院,心内科付主任医师凌天佑医师,真的值得我患者敬仰,她的医术精湛是别人能比的,对待病人象亲人一样的关怀,问寒问暖,特别是在我昨天做手术时,还把我的太小毛病都解决了,相我们来到这人生不熟的医院,真是遇到救星了,话不多说,在头条里面向凌天佑医师给一崇高敬意,说声谢谢你好医生凌天佑女士。

瑞金医院没有安检吗?

#上海头条#

上海瑞金医院发生砍人事件,警方及时出警果断处警,4名伤者无生命危险。

事情原因仍在调查之中,看到很多人说华山医院的医德医风比瑞金好很多,这话耐人寻味。尤其是瑞金医院领导应该上心,回过头好好看看瑞金的医风。

医闹可恨,持刀行凶更是严重违法,必被严惩。但导致恶性事件的医患关系深层原因,值得医疗行业严重反省。救死扶伤的医院,是怎么让人谈之色变的?

“在医院劫持人质?”今天上午,上海警方发布通报称,上午11时30分,警方接到110报警,说某医院有人持刀伤人,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发现一男子在该院门诊部七楼内持刀劫持群众。在犯罪嫌疑人欲伤害人质和处警民警时,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制服。目前,4名受伤群众正在救治中,均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澎湃新闻)

感谢警方的果断处置,让犯罪嫌疑人没有伤害更多的人。如果没有开枪,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一、嫌疑人会被如何处理?

目前具体到情况还不清楚,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这名男子至少涉嫌两个罪名,一个绑架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男子进入医院持刀伤人的行为显然属于犯罪,不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都可能出现伤人行为,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目,与犯罪后果无关。故意杀人罪是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故意伤害罪是以伤人为目的。所以在当时,如果可以通过嫌疑人的伤人部位判断出他是以杀人为目的行凶,则不管他造成了什么伤害,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在之后,他劫持人质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有人可能会觉得奇怪,没有报道说他是为了勒索财物啊,为什么会构成绑架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面并没有规定绑架罪必须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只要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就可以构成。

这几个罪名里,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绑架罪在致人重伤时,同样可以判处死刑,没有造成重伤时,也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所以,这名嫌疑人将来会被判处什么刑罚,可能还需要根据伤者的伤情才能确定。

二、嫌疑人要是患精神病怎么办?

目前还不清楚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不过这种行为很多时候都会被怀疑是不是有精神病,被群众担心凶手会不会因此而脱罪?

但其实就算有精神病也不是一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在实施行为时,只有在完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情况下,才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不能完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而已。

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时犯罪的,仍然需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所以,具体什么情况,还是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相信不管什么原因,凶手都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

@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上海瑞金医院发生砍人案 4人受伤#

#上海# #上海头条#

头条热榜

上海瑞金医院发生持刀伤人事件,

伤者中还有孩子,

由于疫情原因,

这两年管控是比较严格的,

但是对来医院的人员安检做得不好。

记得疫情之前,

我们医院有一段时间有过安检,

特别是对我们医务人员很严格,

没多长时间就恢复到以前,

主要检查防疫方面了。

医院作为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最好还是安检,

不仅仅是为了医护人员,

同时为了每一位就医的人!

上海瑞金医院内一男子持刀伤人致4人受伤,医院是一个非常脆弱的公共区域,应该严禁任何暴力行为,不管你有什么理由。

建议进医院必须经过安检,就像上高铁、飞机那样,现在有些医院已经落实了,希望上海的医院也加强安检。

最近上海已经出现了模仿犯罪的现象,而且热度越来越高。这个趋势和之前上海疫情也不无关系。

前段时间上海经济动荡的受影响人员乃至全国的潜在犯罪分子看到这一事件的可能性,也大幅上升。

想象一下,如果这样的人得到了枪,即使全面持枪了,你还能天天带着枪上街吗?突然来这么一下子,谁受的了?

这个锅,专家坚决不背!近日,宁波一病人,到上海瑞金医院看病,挂了专家号800块钱,他说,专家也没做检查,就跟他说了两句话,非常不值。

他表示:专家说的那两句话等于0,说与不说没多大区别,从网上都查得到。

如果这么说,那真的是太冤枉医院的专家了。凡是要挂专家号看病的病人,都要提前做好该做的检查,然后再挂专家号,带上所有检查资料,比如胸片、穿刺等检查结果,让专家看看,专家才能科学得给出诊治方案。

如果病人什么都没检查,就去挂专家号,其实有点浪费钱。因为就算挂了专家号,专家也会根据你的病症,让你先做相关检查的。

归根结底一句话:专家不是神仙,专家最大的价值在于多年的临床实战经验,可以根据检查结果,给出更有效更精准的诊治方案。#上海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砍人啦!砍人啦!”7月9日11时30分,上海瑞金医院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一男子在七楼妇产科随意持刀砍人,造成多人受伤,其中包括小孩,吓得人们赶紧往外跑。

最疯狂的是,即使民警到达现场后,嫌疑人竟试图伤害挟持人质和处警民警,所幸民警及时开枪,嫌疑人击伤制服,避免了危害后果。

目前,4名受伤群众正在救治中,均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真是太凶残了,竟然在医院妇产科楼上行凶,性质太恶劣可,对此必须严惩不怠。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嫌疑人可能涉嫌什么犯罪呢?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

请注意,上述二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客观上都会造成人员伤亡,关键区别是危害客体不同,前者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后者是特定人的人身安全。

具体到本案,根据媒体报道,嫌疑人持刀随意伤害无辜群众,并没有针对特定对象,属于典型的报复社会,应该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115天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从量刑上来看,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会放任犯罪嫌疑人,仍可以从严从重处罚的。

2、绑架罪;《刑法》239条规定,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嫌疑人现场劫持群众作为人质,预谋伤害,涉嫌绑架罪。

3、案发后,很多人分析了民警现场开枪的法律规定,可以明确的说,遇到这种情况,民警完全可以开枪。且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对方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被枪击中后,也应当送医抢救。同时,开枪民警应当汇报所属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检察院,汇报开枪情况。

4、有人疑惑,嫌疑人持刀进入医院伤害无辜群众,医院是否没有尽到第三方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呢?

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嫌疑人在医院公然行凶,医院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医院向受伤群众赔偿损失后,再向嫌疑人进行索赔。

最后,希望警方尽快查清事实,严惩犯罪分子,同时,建议医院也可以加强安保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上海瑞金医院一男子持刀伤人致4伤# #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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